莲塘涌出现油污漂浮污染偷排企业已被查封
近日,荔城街河长办接到市民投诉,称荔城街莲塘涌河涌表面出现大量油污漂浮的污染问题,对此,荔城街高度重视,责成有关责任单位逐项进行调查核实,对偷排企业进行了查封,并于5月3日在莲塘村委会召开现场会,制定下阶段工作计划,狠抓责任落实。
今年4月底,荔城街莲塘涌电排站附近流域的水体出现大量油污漂浮的现象。接到投诉后,荔城街河长办工作人员立即来到莲塘村莲塘涌现场,证实确实存在油污漂浮且有少量垃圾漂浮的现象。经调查发现,在下游段有个排水口存在偷排油污现象,所产生的油污是来自附近一间名为增城市某某科技有限公司的企业;同时发现附近有两间农家乐的排水口也有小量污水排出。对此,荔城街环保所联合区环保局对莲塘村内的增城市某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检查发现,由于目前莲塘污水处理系统升级改造,造成该企业处理后的污水未能及时抽入村的污水处理管网,造成部分污水流入河涌,导致该河涌的各段水环境形成鲜明的对比,确实存在油污漂浮的现象。目前,荔城街已对河涌进行了清淤,把河涌表面的油污漂浮物清除完毕,并对该偷排企业进行了查封处理。
针对此次事件,为进一步深化和完善河长制,下一步,荔城街将按照市、区河长办考核工作的要求,主要做好五个方面工作:一是全面落实“河长制”。明确各级河长的职责,各镇、村居级河长是河涌整治和管理保护的直接责任人,要充分发挥责任人的作用,在发现问题后要及时上报街河长办;进一步明确河道管理责任,以及各协作部门职责,积极配合河涌水库整治工作。二是强化督查。加强对各级河长的监管力度,细化工作方案,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落实巡查督导机制,落实责任到人。三是考核指标科学合理。实施河长责权统一,明确河长考核目标。制定河长制考核机制时,要在清晰的责任边界划定基础上,建立系统化的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明确实施的保障条件。要合理确定工作考核指标与水质考核指标的关系,做到河长责权一致。四是抓好常态化管理。抓好河涌、水库和排水设施的日常维护、污染查控、水面保洁,做到守水有责、门前“三包”(包卫生保洁、包控违拆违、包截污纳管),并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治水工作,形成“开门治水人人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五是积极发动群众参与。加强与群众的沟通交流,多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要积极引导广大群众主动参与到河长制中,把公众从旁观者变成环境污染治理的参与者和监督者;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引导群众养成健康环保的生活方式,调动群众参与治理的积极性和责任感,努力营造群众积极爱护河道水域环境,参与美好环境创建的浓厚氛围,使群众成为河流污染治理的生力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