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化市太平镇太平村G105国道地段地块挂牌出让公告(2012J1)
从化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
从国房挂出告字[2012]01号 |
经从化市人民政府批准,从化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2012-J1宗地面积: 8533.7平方米宗地坐落: 从化市太平镇太平村G105国道地段出让年限: 40年容积率: 小于或等于6.6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45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25建筑限高(米): 大于或等于-12并且小于或等于99.5土地用途: 商务金融用地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保证金: 1000万元 现状土地条件:现状出让。出让宗地内的建筑物、构筑物、供水、供电、通讯的地上、地下管网线路等一切设施及其他附着物需要拆除、移动和改造等的有关手续和费用均由竞得人负责。起始价: 2080万元加价幅度: 30万元挂牌开始时间: 2012年05月28日09时00分挂牌截止时间: 2012年06月08日16时00分备注: (一)规划用途及出让方式该地块规划用途为商业金融业用地(C2),主体建筑物用途为商业金融业,附属建筑物用途为配套设施。,按现状以挂牌的方式公开出让。详细地块位置和土地规划用途(有关道路交通规划、建筑间距、公建配套项目要求、水利、人防要求等其他规划要求),见挂牌文件(从规函[2011]1509号《关于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的复函)的规划要求及红线图。(二)土地出让条件 1、按出让时的规划要求,该地块范围内的规划代征市政道路面积为24.86平方米、代征G105国道公路和生产防护绿地(G2)2350.58平方米的建设用地,在政府需要用于建设时,竞得人应将上述用地的土地使用权无偿移交给政府。 2、该地块属于原太平管委会大楼收回项目,竞得人须在2015年2月28日前落实作为高技术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国有资产的公共管理服务配套用房的回迁,逾期未能落实回迁的,该高技术产业园管理委员会续租现临时办公场所产生的续租租金由竞得人承担。 3、土地成功出让后,由高技术产业园管理委员会以1040万元(含基本装修费)向竞得人以回购的方式购买3411平方米建筑面积作为回迁公共管理服务配套用房。竞得人须配合高技术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办理公共管理服务配套用房作为国有资产的相关产权登记手续并承担办证所有税费。 4回迁公共管理服务配套用房办公面积的位置为一楼入口大厅面积250平方米,四楼一层办公面积2800平方米,五楼办公面积361平方米,独立电梯直到四、五楼;装修条件及其他要求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补偿合同(见***)的相关条款执行。 5、该地块用于建设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基地中心大楼及行政办公、服务配套,竞得人在竞得土地使用权后不得以商品房形式办理预售登记。 6、出让范围内的地下空间面积转让时,须按规定补缴出让金。标准:依照《转发市国土房管局关于调整我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计收标准的通知》(穗府办[2010]35号)文件规定“地下商业按地上商业计收标准的50%计收土地出让金。除依法可划拨及地下商业外,其他新建地下建筑按工业用途基准地价的20%计收土地出让金。”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2年05月10日 至 2012年06月06日 到 从化市街口河滨南路63号一楼市土地房产交易登记所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2年05月10日 至 2012年06月06日 到 从化市街口河滨南路63号一楼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06月06日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2年06月06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从化市街口河滨南路63号市土地房产交易登记所交易大厅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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