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番禺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番府办〔2017〕111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广州大学城管委会、广州南站地区管委会,区府直属各单位:
为加强对我区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领导,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番禺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陈明捷
副组长:江健东(区政府办)、江奉新(区发展改革局)、周建中(区环保局)
成员:陈琨(区委宣传部)、叶志光(区发展改革局)、冯锋(区科工商信局)、陈志明(区财政局)、孙艳军(区环保局)、陈国桥(区住房建设局)、李志超(区交通局)、孙庆凯(区水务局)、邓灼联(区农业局)、周华(区城管局)、谭燕文(区市场监管局)、赖武(区公安分局)、周健生(区国土规划局)、邹文军(区国税局)、洪雨田(区地税局)、刘锦清(番禺海事处)、梁健辉(沙湾镇政府)、曾耀辉(石碁镇政府)、马学雄(新造镇政府)、冯星祥(南村镇政府)、岑柏林(化龙镇政府)、郭建业(石楼镇政府)、梁锦祥(市桥街道办事处)、冯战威(沙头街道办事处)、董保生(东环街道办事处)、王莉莉(桥南街道办事处)、丁伟红(小谷围街道办事处)、李健强(大石街道办事处)、郭钜荣(洛浦街道办事处)、郭东旗(钟村街道办事处)、张湛彬(石壁街道办事处)、杨龙(大龙街道办事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环保局内,办公室主任由孙艳军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叶志光、孙庆凯、邓灼联同志兼任。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普查工作任务完成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番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