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金融工作局关于开展2018年广州高层次金融人才评定工作的通知
穗金融函〔2018〕1365号
各在穗金融机构(组织)、金融研究机构、金融行业自律组织:
为贯彻落实《广州高层次金融人才支持项目实施办法(修订)》(穗金融规〔2018〕7号,***1),我局将开展2018年度广州市高层次金融人才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工作的政策和依据
高层次金融人才评定工作依据《广州高层次金融人才支持项目实施办法(修订)》(穗金融规〔2018〕7号)的相关规定和程序执行,并对照《2018年广州高层次金融人才目录及评定标准》(穗金融〔2018〕21号,***2)相关标准,按 “金融领军人才”、“金融高级管理人才”、“金融高级专业人才”和“金融柔性引进人才”四类人才评定。
二、评定的范围
高层次金融人才评定工作主要面向已在我市金融或类金融机构、金融研究机构和金融行业自律组织工作的优秀人才开展。其中,“金融领军人才”、“金融高级管理人才”和“金融高级专业人才”三类人才认定对象包含现有的和引进的人才。现有的人才,是指在本办法申请有效日期截止前,在我市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金融研究机构、金融行业自律组织连续工作三年以上,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人才。引进的人才,是指在本办法申请有效日期截止前一年内,从外地引进广州工作并与我市金融或类金融机构、金融研究机构、金融行业自律组织签订了三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人才;同一法人金融机构(含同一控股股东或最大股东下属金融机构)内的人员交流任职不在此列。金融研究机构包括从事金融研究工作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研究院(智库)。“金融柔性引进人才”指拥有博士学位并且在国外知名金融机构连续工作10年及以上或者拥有硕士学位并且在国外知名金融机构连续工作15年及以上,与广州金融机构签订服务协议,能协助广州的金融机构开展战略研究、经营管理、风险控制、产品研发、资产管理、金融科技、国际业务等工作。以上人才要求评选年度内没有被国家金融监管部门实施行政处罚的记录。
三、申报事项
(一)申报材料与要求。
申报材料由用人单位制作并提交,包括:《广州高层次金融人才评定申报表》一式3份(其中1份用于胶装成册),广州高层次金融人才申报资料汇总表1份(各单位将本单位申报人员的资料汇总),***证明材料1份(复印件需加具“与原件相符”意见)。材料装订要求:胶装成册(包括申报表,***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一般应包括:(1)学历学位及相关专业资格证书;(2)身份证、护照或其他相关身份证明材料;(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劳动合同或聘书、聘用协议、个人完税证明;(4)可以证明申报人符合评定标准相关条款的证明材料;(5)用人单位为非公经济组织或社会组织的,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6)申报人银行账号、开户行、户名等相关信息;(7)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所有申报材料均需提供电子版文件(发送至E-mail:gzjrrc@126.com)。其中,***材料电子版为PDF格式。材料送广州金融业协会、广州金融人才协会受理时需核对原件。
(二)相关资料。
穗金融规〔2018〕7号、穗金融〔2018〕21号文详细内容及《广州高层次金融人才评定申报表》样式,可登陆广州金融网http:// www.gzjr.gov.cn查阅和。
(三)申报时间与联系方式。
请有意申请人才评定的机构(组织)按上述材料要求,于2018年11月15日(星期四)前将申请材料提交至广州金融业协会、广州金融人才协会(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19楼发展部办公室),联系人:陈国容、余始兴、陈双莲;电话:83340023、83341815、83342383。
四、注意事项
(一)广州高层次金融人才评定申报表填报要求:小四仿宋、行间距15磅;
(二)资料填报完整、真实、准确,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该单位和个人的申报资格;
(三)申报人必须准确填报银行账户相关信息,如因账户信息不准确导致不能拨付补贴,由申报人自行承担责任;
(四)补贴资金拨付到个人账户后,请按照我市个人所得纳税要求自行缴税;
(五)补贴资金专款专用、全额到人。
具体内容及***,请点击:
http://www.gzjr.gov.cn/gzjr/tzgg/201810/aa23d3ebcb7b4da2858f8929409a8ccf.shtml?from=timeline&isappinstalled=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