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公众满意度调查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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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14日发表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对市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办法的通知》、《关于开展市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委托第三方机构(广东财经大学)对市县级人民政府2018年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公众满意度调查,调查时间为9月12日-9月25日,社会人士可通过手机微信扫描二维码进行问卷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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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5 22:36:09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