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部分财政专项资金项目验收服务机构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
我局于近期开展对“2016年广州市新业态发展专项资金项目”、“2017年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电子商务方向)项目”和“2017年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生产服务业项目”验收工作,由于工作需要,现我局向社会公开遴选服务机构承担相关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的起止日期
2018年5月25日至2018年5月30日。
二、承担单位的资质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设立的企业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社会团体须具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条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具有良好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技术能力,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
(三)具有省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项目评审相关经验的单位优先。
三、服务内容
(一)服务时间:合同约定。
(二)主要服务内容:
1、对“2016年广州市新业态发展专项资金项目”(1个项目)、“2017年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电子商务方向)项目”(1个项目)和“2017年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生产服务业项目”(6个项目)开展验收工作。包括验收材料初审、聘请专家(2名技术类专家、1名投资管理财务类专家;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有相关领域从业经历)、现场验收及出具验收意见等。
2、专家组需审查项目是否按计划的主要内容建设实施,是否达到预期绩效目标,是否完成计划项目投资,是否完成项目的经济、技术等指标;审查项目财政资金到位、使用情况;对项目建成后达到的水平,对企业转型升级或企业业态创新,以及对企业提升竞争力的促进作用作出评价,等等。
3、验收材料上报后,如有异议,须再次进行现场验收的,服务机构应提供相应的服务。
(三)服务要求:
结合我局工作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公正、客观、合法、有效地完成相关项目验收评审工作,及时向我局报告相关工作进展情况。
四、报价文件
(一)所需材料。
1、单位情况简介(含联系方式)。
2、验收服务工作方案。
3、报价书。
4、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其他可以佐证机构的专业能力、资质、经验等情况相关材料。
(二)报价要求。
1、报价单位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2、报价单位的报价为在项目服务期内,完成公告规定的工作内容的各项费用,应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材料、设备、管理、临时设施、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3、服务费用报价不高于4万元人民币。
五、报价文件提交要求。
报价截止时间:2018年5月30日下午5点前。
报价单位请于截止时间前,将加盖公章的报价文件(一式2份,并加盖骑缝章)送广州开发区经济和信息化局,逾期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黎柯言,联系电话:020-82111349;邮箱:liky@gdd.gov.cn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一号E栋211室。
七、我局将组成内部评标工作组择优遴选本项目最终承担单位,与其协商拟定正式委托合同。
广州开发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8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