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委巡察办关于2021年度巡察工作党务目标考核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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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12日发表
根据2021年度市委党务目标考核工作有关要求,市委巡察办依据各县(区)和市级各部门自查情况,对照考评细则,牵头对各县(区)和市级各部门党务目标中“做好巡察工作”(1分)指标进行了考核。
巴州区、恩阳区、南江县、通江县、平昌县、巴中经开区均得1分;
团市委扣0.1分,其他市级部门均得1分。
现将考核结果公示,如有异议,请在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委巡察办反映。
联系电话:3336278
中共巴中市委巡察办
2021年12月21日
***:2021年度省定党务政务目标考核情况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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