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四举措解决毕业生就业难题
鼓励企业吸纳。对小微企业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包括高校毕业生在内的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达到现有在职职工总数3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享受最高额度不超过2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按规定给予贴息。
实施专项计划。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干部”“三支一扶”“农村学校教师特设岗位”等专项计划,并招聘家庭困难、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公共卫生服务公益岗位工作,近三年来累计招考公务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00余人。
支持灵活就业。根据《巴中市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申领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对离校1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按实际缴费的40%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近三年来,建成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1个,入驻孵化企业30余家,成功孵化11家,实现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180余人,兑现大学生创业补贴80余万元。
开展就业见习。经认定的就业见习基地组织高校毕业生以及失业青年进行就业见习,可按规定申请就业见习补贴。截至目前,全县批准认定就业见习基地28家,累计开发见习岗位380余个,吸纳见习生达450余人次,兑现见习补贴近200万元,对推动高校毕业生实现顺利就业起到了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