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召开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动员会
9月28日,渠县召开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动员会,全面安排部署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会议由县政府办副主任白永波主持,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庞佑成出席会议并讲话,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县经普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县经普办全体人员共计100余人参加会议。
会上,县统计局通报了经济普查前期工作情况,县工质局、渠江镇分别作了交流发言,县政府与各乡镇、县经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庞佑成作了***,他指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是我国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的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建成小康社会的客观需求、推动渠县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影响深远,意义重大。目的就是要全面调查我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查实单位底数,查清全县的经济总量及构成,把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以来经济发展取得的成果客观真实全面地反映出来,为政府决策和制定发展规划提供依据。他强调,现在离普查登记的标准时点只有3个月左右的时间,各部门、乡镇要立即行动起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共同审核评估,强化“人财物”落实,加大宣传力度,加强督促考核,全力确保我县经济普查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他要求: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安排,通力协作,一定要按照***、省、市的工作部署,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聚焦工作要求、把握进度,突出单位清查和普查登记关键环节、抓好对“两员”的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坚持依法普查、确保数据质量、做好成果应用,集中力量,全力以赴,通力协作,狠抓落实,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全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任务。
会议最后,县政府办副主任白永波要求,县经普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统计部门要切实负起普查的牵头组织和督促协调责任。要针对经济普查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深入实际加强调研,提出解决的办法。对于配合不力,不主动、不按时上报相关资料或资料不完整,影响全县经济普查工作的单位,县经普办要会同县政府督查室、县监委依照《全国经济普查条例》依法查处,在全县范围内通报并严格追责。(审核:刘忠 撰稿:刘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