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做好机构改革涉及行政权力事项划转调整等后续工作
2019年7月19日,天河区委办、区府办联合印发了《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天河区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下称“三定”规定)。我局法定职责由“国土规划”管理扩展到“自然资源”管理,无论是规划管理边界,还是法定职责实施深度都有了全新的内涵。为此,我局审批管理部门认真学习研究“三定”规定,多方协调对接,确保机构改革期间行政审批服务不断档。此次改革共划入林业管理、城市更新、海域管理等各类职责21项。我局通过三个“积极”大力确保法定职责事项平稳转移过渡:
一是积极同农业农村局、住建园林局、应急管理局、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和区编办等部门全程沟通对接,认真核对划转事项,确保各项事权顺利交接。
二是积极开展政务服务事项的录入工作。指导各业务部门严格按要求将本部门事项纳入新的“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实施。
三是积极严格落实“数字政府”建设指标要求,指导各业务部门完善材料清单、补全实施信息,严格落实事项“标准化”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保持内部良性联动,及时梳理审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研究方案对策,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