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掀起学习和宣传宪法热潮
每年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今年12月4日,海珠区司法局、海珠区委依法治区办公室、海珠区法宣办公室、海珠区扫黑除恶办和海珠区禁毒办在海珠区法治文化主题公园举办了2018年“12.4”国家宪法日、国家宪法周暨法治广东宣传周活动。海珠区委常委、区政法委书记马红安、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赖志伟、区政协副主席张丙祥,全区各单位的法治宣传员共计100多人参加了此次活动。
据悉,海珠区在全市各区中率先制定普法责任制清单并建立“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机制。为继续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到位,今年海珠区在“12.4”宣传活动现场的中心区域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由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以及街道代表组成的30人的履职报告评议团对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局三个单位进行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并现场查阅档案资料。除海珠区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区,本次活动还有海珠区“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法律咨询区、禁毒宣传区和扫黑除恶宣传区共四个部分。
据了解,自《宪法修正案》颁布以来,海珠区开展了多场形式多样的宪法宣传活动,如组织全区各单位法治宣传员80多人举办了全市首场的解读《宪法修正案》专题讲座,现场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学习笔记》;组织265个社区的社区法律顾问在辖内举办宪法修正案法治讲座290场次,听课群众达8千余人;如官洲街通过法治讲座、户外显示屏、服务窗口、微信微博等形式向辖区群众宣传宪法修正案有关知识。海珠区还在我区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建造宪法知识展示区,建立以“趣味学宪法”、“宪法小知识”等为主题的宪法宣传长廊。同时该区十分注重强化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宪法,组织全区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聆听宪法讲座,开展专题学习和研讨,参加全市举办的宪法学考活动,参考率100%。(海珠区司法局 刘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