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1月18日举行
3日上午,市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九次会议。会议决定揭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18年1月18日在市区举行。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水华的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杜小洋主持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决定、揭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列席和邀请列席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人员的决定。
会议还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等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唐莉、林旭群、柯群坚、张继钦,副厅职领导干部巫奕琦,秘书长及委员共35人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定雄,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肖文浩、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学磊,市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和市人大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列席会议。
有关决定和人事任免:
揭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
揭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2018年1月3日揭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揭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定,揭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18年1月18日在市区举行。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
一、听取和审议揭阳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揭阳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及揭阳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揭阳市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18年预算草案,批准揭阳市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18年市级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揭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揭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选举揭阳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个别组成人员;
八、选举揭阳市监察委员会主任;
九、其他。
揭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列席
和邀请列席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人员的决定
(2018年1月3日揭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不是市六届人大代表的下列人员,列席和邀请列席揭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一、市人民政府组成人员;
二、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三、我市选出的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四、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
五、曾任本市领导的正厅级老同志;
六、出席政协揭阳市委员会六届二次会议委员;
七、中央、省驻揭处级以上单位主要负责人;
八、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副秘书长;
九、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
十、祖籍在揭或者在揭投资的部分华侨。
揭阳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18年1月3日揭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张自旺同志为揭阳市交通运输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