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封开县果树研究所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封开县果树研究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封开县果树研究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县果树生产的发展规划、科技普及、示范栽培;优良品种的繁育引进与研究推广应用;
(二)负责特色水果提纯复壮及保护等有关技术传授、技术咨询等公益性服务工作;
(三)负责与大专院校和科研部门联系,引进先进新技术推广应用,做好水果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二、机构设置
(一)本部门没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本级预算。
(二)本部门内设两个股室,其中包括办公室和果树生产技术股。本部门总编制6人,现有人数6人,均为在职人员。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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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单位名称:封开县果树研究所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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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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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行政经费包括:(1)基本支出。一是包括工资、津贴及奖金、医疗费、住房补贴等(不包括离退休支出,包括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的在职人员支出)基本支出;二是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一般购置费等公用经费支出。(非行政单位不纳入统计范围)。(2)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具体包括出国费、招待费、会议费、办公用房维修租赁、购置费(包括设备、计算机、车辆等)、干部培训费、执法部门办案费、信息网络运行维护费等。
2.“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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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2016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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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部门没有部门预算及其他支出,此表为空。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6年本部门收入预算39.97万元,比上年增加6.59万元,增长19.7%,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预算增多;支出预算39.97万元,比上年增加39.97万元,增长19.7%,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预算的增多。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安排0.2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本部门没有出国(境)的需求;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本部门没有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的需求;公务接待费0.2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96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办公费1.16万元,印刷费0.2万元,手续费0.02万元,邮电费0.15万元,差旅费0.33万元,会议费0.05万元,日常维修费0.2万元,水费0.05万元,电费0.3万元,租赁费0.28万元,培训费0.15万元,公务接待费0.07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本部门没有政府采购安排。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一辆,属于一般公务用车,单位没有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六、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2016年,本部门推进预算绩效信息公开的有关工作情况如下:
(一)抓好实施《封开县早脆梨示范与推广项目》的建设,普及栽培技术,提高管理水平。
(二)引进新品种种植(如:蜜丝枣、无核番石榴等),加快我县水果品种调整结构,保持水果生产持续、健康发展。
(三)加强我县特色水果封开油栗、麒麟李、柑桔等的栽培技术***服务,提高产量和增加农民收入。
(四)加强与高校和科研所联系,创新科技,提升科技含量。
(五)切实做好“计生帮扶”和“扶贫双到”工作。
(六)积极完成县委县府和县农业局交办的各项中心任务。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指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5、机关运行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