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广宁县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推动我县中小微企业加快发展,放大政府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的杠杆作用,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构建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多元化企业融资服务体系,根据省政府《关于创新完善中小微企业投融资机制的若干意见》(粤府〔2015〕66号)、市委市政府《关于明确创新驱动主攻方向加快主导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肇发〔2015〕4号)、市政府《关于扶持与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20条政策措施》(肇府〔2015〕7号)等文件精神,县人民政府决定设立广宁县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为确保风险补偿金的高效规范运作,特制定《广宁县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就该细则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提出意见和建议。
请于2017年9月10日前将意见、建议反馈到广宁县经信局,电话:8632812,传真电话:8635799,电子邮箱:gnxjm@163.com。
***: 《广宁县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广宁县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
2017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