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广宁县城镇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广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宁府办〔2008〕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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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广宁县城镇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了加快推进全民安居工程建设工作,解决城镇居民住房问题,构建和谐安康广宁,县政府决定成立广宁县城镇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下列人员组成:
组 长:麦启明(副县长)
副组长:黄少强(县府办副主任)
成 员:卢贤为(县民政局副局长)
卢仲文(县财政局副局长)
冯日成(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李显池(县建设局副局长)
陈学标(县统计局副局长)
祝国洪(县规划局副局长)
陈贤金(县房管局局长)
冯肇洪(南街镇委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房管局),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邱剑洪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广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八年四月二日
主题词: 城乡建设 房屋 机构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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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县委办,县委各部委,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办,
县法院,县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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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股 2008年4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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