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宁县2022年省级涉农资金项目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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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01日发表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省级涉农统筹整合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粤财农〔2021〕152号)要求,现将我县2022年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项目库进行公示如下,公示期自2021年12月30日至2021年1月6日,共7天,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广宁县乡村振兴局反映,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及邮编。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30日至2022年1月6日
联系单位:广宁县乡村振兴局
联系地址:广宁县南街镇达信路3号
电话:0758-8632293
邮箱:gnxxczxj@zhaoqing.gov.cn
***:2022年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项目情况表.pdf
广宁县乡村振兴局
2021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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