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水务局开展交叉检查河道采砂管理工作
根据《宜宾市水务局关于组织交叉检查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通知》(宜水函〔2016〕83号)要求,宜宾市沿江各县(区)开展了交叉检查河道采砂管理工作。屏山县水务局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水政监察大队执法人员为成员的检查组,对江安县水务局河道采砂管理工作进行了交叉检查。
6月1日,检查组一行对江安县水务局河道采砂管理工作进行了检查。检查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的方式进行。按照要求,江安县长江河道已实施了全面禁采。在采砂管理中,执法人员严格执行禁采令和安全生产相关规定,做了以下四点工作:一是高度重视,部门联动,明确长江河道禁采工作责任;二是统筹谋划,强化宣传,完善长江河道禁采管理制度;三是突出重点,核实库存,形成砂石禁采长效机制。四是日常监管到位。采沙场设置了标示、标牌和警戒线,未出现河道岸边乱堆乱放占用河道现象,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江安县水务局加强河道采砂管理、开展打击非法采砂整治活动成效显著。检查组建议在今后的采砂管理中应继续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确保汛期采砂船舶安全停靠;二是解决砂石供需问题,做好维稳工作;三是严格执行长江河道采砂全面禁采制度,做好全面禁采宣传,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
6月7日翠屏区水务局、临港区发展服务局检查组对屏山县河道采砂管理工作进行了检查。检查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的方式进行。屏山县已进入汛期,境内所有河道已全面禁采。针对汛期禁采,屏山县水务局主要做了以下三点工作:
一是加强禁采宣传。禁采期之前,组织采砂业主学习了相关法律法规,重申禁采令。开展禁采宣传3次,宣传人员15人次,资料发放50余份。禁采开始后,不定时组织召开禁采期安全工作会议,学习河道采砂法律法规,通报查处违法违规采砂事宜,并形成制度长期坚持。
二是强化禁采手段。6月1日,屏山县按照《四川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规定,要求各采砂业主将采砂船舶停放在县政府指定的集中停靠点,实行禁采期采砂船舶集中停靠制度,不得擅自离开。对确需离开指定地点的,由海事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放行。
三是严厉打击非法采砂活动。积极组织力量对境内金沙江和岷江等重点河段进行巡查监控,积极参与和联合市水务局、县海事处、安监、公安等有关部门联合执法,加大河道采砂监管力度,共同打击河道非法采砂行为。2015年至今,屏山县累计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夜间检查60余次,参与和组织联合执法2次,出动人员151余人次,共查处非法采砂案件2起,受理12345热线2件,协调乡镇处理水事纠纷1起,较好地维护了县内的水事秩序。
翠屏区水务局、临港区发展服务局检查组人员高度肯定了屏山县河道采砂管理工作,并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一是切实抓好责任落实;二是切实做好汛期禁采宣传;三是切实加大执法力度;四是切实开展下一季规划编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