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司法局四举措兑现公开承诺
一、队伍纪律明显增强。不定期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县作风建设的各项规定,深入开展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司法行政干部队伍无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二、行政效能明显提高。积极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推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对前来办事人员由首办责任人负责接待、介绍、引见。对因手续或材料不完备需退回补正的事项,工作人员说明理由,并一次性告知需补充的材料和手续。对不符合规定、不予受理的事项,明确告知当事人不能受理的原因,并登记备案。办事效率明显提高,比法定时限提速10%以上。
三、法制宣传明显加强。顺利通过六五普法中期检查。年内,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45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29424余人次。全县共调解矛盾纠纷3393起,调解成功3288件,调解成功率达96.9%。全县共接收社区矫正103人,无一例重新违法犯罪。
四、服务质量明显提升。局上下均能以良好的精神风貌服务群众,遵守工作接待守则,做到热情周到、行为规范、礼貌待人。对每一位前来办事的人都做到了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座,一杯热茶问好,改变了生、冷、硬的作风,得到了广大群众的好评。2013年全年服务受援人群1733人(次),完成率144%,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12件,完成率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