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前海金智慧科技有限公司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补足)指令书送达公告
单位名称: 深圳前海金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
法定代表人:刘清荣
现本局依法对你单位公告送达我局深(南)社限令 [2019]B003号《深圳市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补足)指令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内容如下:经查,你单位未依法缴纳2019年1月期间的社会保险费本金人民币10350.32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以上违法事实有《社会保险费催缴通知书》、《单位台账》、《职工申报明细》等有关主要证据为证。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之规定,责令你单位自本指令书送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南山分局补缴欠缴社会保险费人民币10350.32元,滞纳金人民币93.17元(滞纳金缴纳标准为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共计人民币10443.49元(滞纳金计算截至2019年2月18日,实际金额以缴交日为准)。逾期仍不缴纳的我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之规定强制征缴,并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你单位如对本处理不服,可于本指令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行政复议,或于本指令书送达之日起三个月内直接向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稽核员:王燕华、张中天,联系电话:26520329)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19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