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四川省珙县玉和苗族乡决算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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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0年10月29日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4
二、机构设置....................................... 5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6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6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8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9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4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4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6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6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 17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26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28
第四部分***........................................ 34
***1............................................ 34
***2.......................................... 43。
第五部分附表........................................ 47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47
二、收入总表...................................... 47
三、支出总表...................................... 4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47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47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47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47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47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47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47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47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47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47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根据珙县机构编制委员会2007年对我乡政府行政职能进行了重新划分和界定,乡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能:主要有党委和政府两种职能,党委领导政府工作,主要是政治思想和方针政策的领导,干部的选拔、考核和监督,经济和行政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乡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行使本行政区的行政职能。2019年政府重点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脱贫攻坚精准扶贫、人口与卫生健康、安全维稳、页岩气开采、村社道路建设、一事一议项目建设、乡村振兴项目、隘凤路硬化等工作。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2019年,乡党委、政府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以建设文韵苗乡、活力苗乡、多彩苗寨为核心,落实1234整体规划,全乡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保持良好势头。2019年培训入党积极分子20人次,积极协助长宁H14、H49平台用地工作和项目进场工作,全面完成隘口社区一事一议项目实施,全面完成2019年易地扶贫搬迁住房建设入住和易地扶贫搬迁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硬化公路1.5公里,对全乡102户贫困户及9户特殊困难户开展贫困总是排查,对2户红灯户落实整改措施,实施贫困户危房改造13户,完成贫困户小额贷款贴息3.53万元,处理各类矛盾纠纷82件,成功调处80件,完成1.3地震和6.17地震C级房和D级房核实工作,累计完成C级户维修加固7户,D级户重建2户。2019年全乡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完成任务数的107%,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3%,政策性农业保险参保率达89%,投资430万元的中心校运动场主体工程全面完工,360万元的中心幼儿园项目有序推进,投资155万元的中心卫生院医师周转房全面完成并投入使用。全民健康体检参与率达97.2%。修建20万元的垃圾中转站一个,对全乡28个村垃圾回收站进行升级改造.连续3年实现双合格入伍人员100%,完成***万字的《玉和苗族乡乡志》编撰工作,对村两委班子成员完成优化调整工作等。
2019实现地区生产总值6992万元,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34亿万元,粮食总产量2956吨,蚕桑产业实现产值368万元,茶叶产值600万元,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3747元。二、机构设置
珙县玉和苗族乡人民政府机构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内设机构数10个,:办公室、党建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综合执法和环境保护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财政所(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珙县玉和苗族乡便民服务中心、珙县玉和苗族乡农民工服务中心、珙县玉和苗族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珙县玉和苗族乡文化体育旅游与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纳入玉和苗族乡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无):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884.68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6.01万元,增长-0.67%。主要变动原因是城乡社区事务项目支出减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884.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84.68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674.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9.35万元,占87%;项目支出85.34万元,占1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84.68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6.01万元,增长-0.67%。主要变动原因是城乡社区事务项目支出减少。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74.6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6.01万元,增长-0.67%。主要变动原因是城乡社区事务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74.6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24.17万元,占48.05%;文化体育与传媒(类)5万元,占0.7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3.85万元,占5.02%;医疗卫生支出20.95万元,占3.1%;城乡社区(类)支出54.98万元,占8.15%;农林水(类)支出209.63万元,占31.07%;交通运输(类)支出5.08万元,占0.75%,住房保障支出18.43万元,占2.73%;其他支出(类)支出2.6万元,占0.39%。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674.69,完成预算76.26%。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协事务(款)其他政协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0.3元,完成预算100%。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30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却,(项):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支出决算为0.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务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9.9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7.7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2.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6.3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3.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6.0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4.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0.5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5.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支出决算为0.2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3.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支出决算为20.9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9.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支出决算为0.5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农林水(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03.3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1.农林水(类)农业(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支出决算为3.7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2.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87.2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3.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4.农林水(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项):支出决算为5.3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5.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0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8.4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自然灾害救灾救助(项):支出决算为2.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89.3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88.6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86.1万元、津贴补贴58.4万元、奖金8.69万元、绩效工资18.0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9.9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2.37万元、公务员住院医疗补助缴费0.5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42万元、住房公积金18.43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54.66万元等。
公用经费100.6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68.16万元、印刷费5.15万元、电费6.4万元、邮电费8.4万元、差旅费12.72万元、维修(护)费3万元、会议费3.23万元、培训费2.79万元、公务接待费1.77万元、劳务费15万元、工会经费5.0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5万元、其他交通费13.9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5万元、基础设施建设10万元、大型修缮10万元、安置补助2.6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12万元,完成预算100%,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35万元,占57.0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77万元,占42.96%。具体情况如下:
(图8: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18年持平。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玉和苗族乡未安排因公出国(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5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18年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截至2019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1辆、载客汽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35万元。主要用于农业农村工作、脱贫攻坚、新村建设、信访维稳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77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2018年持平。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92批次,60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77万元,其中:农业农村工作接待45批次,接待280人,支出公务接待费0.8万元;脱贫攻坚工作接待36批次,接待240人,支出公务接待费0.72万元;组织工作、宣传工作及信访维稳等工作接待21批次,接待80人,支出公务接待费用0.25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本年度玉和苗族乡无外事接待事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本年度玉和苗族乡除公务执行公务接待外,无其他国内公务接待事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2019年度玉和苗族乡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2019年度玉和苗族乡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十、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按照***的要求,2019年玉和苗族乡对重点事业类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其中涉及到的事业类项目5个,即:城乡社区环境卫生、2019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用于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其他群团事务支出、省级公共文化体系贫困村文化室建设、2019年农村综合改革中央转移支付用于村级一事一议公益事业基础设施建设。本部门对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5个,涉及财政资金玉和苗族乡52.96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二)本部门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等5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0.96万元,执行数为20.9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该项目开展了项目绩效自评,自评结果得分100分,2019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项目重点是政府办公区卫生维护、巡观公路玉和段和玉中公路玉和段、隘口牌坊公厕保洁、凤凰福居广场举行苗年节、梨花开放周、品梨周、等大型文化活动保洁、重大接待工作临时保洁服务以及垃圾池维修等日常维修维护与保洁等支出通过项目的实施,为玉和苗族乡打造美丽玉和、幸福苗乡,文化玉和,园林苗乡,特色玉和,现代苗乡创造良好的社会软环境,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和乡村振兴奠定坚实的基础。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年初预算不够精准,部分资金未完全按规定进行使用。下一步,我们将认真总结经验,在今后的预算工作中,做到资金预算精准,资金使用规范,项目目标明确。
2、2019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用于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维护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0万元 ,预算执行数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通过项目的实施,对隘口牌坊公厕维修整治和乡中心卫生院入院路进行整治,为群众生产生活提供了便利,解决群众看病行路难的问题,不断提高的群众对政府的满意度,为全乡经济社会全面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3、其他群团事务支出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年初预算数7万元,预算执行数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通过项目的实施,为乡妇联、关工委、团委的社会群团组织开展工作提供资金保障,对全乡的留守儿童进行慰问,安排适龄妇女进行孕前优待检查,开展妇幼知识宣传等,通过各式各样的知识宣传和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妇女儿童的权利保护意识。对促进全乡社会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4、省级公共文化体系贫困村文化室建设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年初预算数5万元,预算执行数5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项目主要是用于贫困村杨家村文化室建设,通过项目的实施,为贫困村杨家村文化室购置新的文化设备设施,有得组织群众开展各类群众文化,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5、2019年农村综合改革中央转移支付用于村级一事一议公益事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年初预算数10万元,预算执行数10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项目主要用于隘口社区饮水池加盖,产业路维修维护。通过项目的实施,为村民安全饮水提供保障,为群众生产发展提供便利的交通环境,有利于促进全乡经济结构转型快速发展。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 年度) | |||||
项目名称 |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 | ||||
预算单位 | 珙县玉和苗族乡人民政府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20.96 | 执行数: | 20.96 | |
其中-财政拨款: | 20.96 | 其中-财政拨款: | 20.96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完成对巡观公路玉和段4公里,玉中公路玉和段3公里及所有乡村道路进行日常保洁,对各类大型文化活动开展期间对活动场所进行保洁等工作。及时清理每天所产生的约1.5吨垃圾进行定期清运,对隘口公厕进行日常管护。 | 已全面完成项目年初规定的预期目标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绩效目标 | 目标合理性、明确性、匹配性 | 完成对巡观公路玉和段4公里,玉中公路玉和段3公里及所有乡村道路进行日常保洁,对各类大型文化活动开展期间对活动场所进行保洁等工作。及时清理每天所产生的约1.5吨垃圾进行定期清运,对隘口公厕进行日常管护 | 完成对巡观公路玉和段4公里,玉中公路玉和段3公里及所有乡村道路进行日常保洁,对各类大型文化活动开展期间对活动场所进行保洁等工作。及时清理每天所产生的约1.5吨垃圾进行定期清运,对隘口公厕进行日常管护 | |
项目完成指标 | 决策依据 | 政策依据 | 项目是否符合***、***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符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 项目符合***、***和省委、政府决策部署;符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财务管理 | 资金使用、使用范围、支付依据 | 资金使用、资金使用范围及支付依据必须符合财政资金管理要求 | 资金使用及管理完全符合财政资金管理要求 | |
项目完成指标 | 项目效果 | 产出 | 对全乡城乡环境进行综合治理,特别是巡观公路玉和段、玉中公路玉和段、凤凰福居文化广场、隘口牌坊公厕日常维护。 | 全面完成预期目标 | |
项目完成指标 | 项目效果 | 效果 | 为玉和苗族乡打造美丽玉和、幸福苗乡,文化玉和,园林苗乡,特色玉和,现代苗乡创造良好的社会软环境,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和乡村振兴奠定坚实的基础 | 达到项目实施的预期效果 | |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群众满意度 | 95%以上群众认可项目实施效果。 | 经对项目进行满意度测评,95%以上的群众认可项目的实施效果。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年度) | |||||
项目名称 | 2019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用于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维护项目 | ||||
预算单位 | 珙县玉和苗族乡人民政府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10 | 执行数: | 10 | |
其中-财政拨款: | 10 | 其中-财政拨款: | 10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完成对隘口牌坊公厕维修维护,对乡中心卫生院入院路进行整治。 | 已全面完成项目年初规定的预期目标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绩效目标 | 目标合理性、明确性、匹配性 | 完成对隘口牌坊公厕进行维修维护,新建隔离墙一面,对乡中心卫生院入院路进行整治。 | 完成隘口牌坊公厕隔离墙一面的建设,完成中心卫生院入院路50米整治建设 | |
项目完成指标 | 决策依据 | 政策依据 | 项目是否符合***、***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符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 项目符合***、***和省委、政府决策部署;符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财务管理 | 资金使用、使用范围、支付依据 | 资金使用、资金使用范围及支付依据必须符合财政资金管理要求 | 资金使用及管理完全符合财政资金管理要求 | |
项目完成指标 | 项目效果 | 产出 | 方面群众出行,解决群众看病行路难问题 | 全面完成预期目标 | |
项目完成指标 | 项目效果 | 效果 | 为玉和苗族乡打造美丽玉和、幸福苗乡,文化玉和,园林苗乡,特色玉和,现代苗乡创造良好的社会软环境,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和乡村振兴奠定坚实的基础 | 达到项目实施的预期效果 | |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群众满意度 | 95%以上群众认可项目实施效果。 | 经对项目进行满意度测评,95%以上的群众认可项目的实施效果。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 年度) | |||||
项目名称 | 其他群众事务支出 | ||||
预算单位 | 珙县玉和苗族乡人民政府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7 | 执行数: | 7 | |
其中-财政拨款: | 7 | 其中-财政拨款: | 7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开展妇联活动5次以上,慰问困难女同志10人以上,六一儿童节发展慰问儿童慰问金2000元,走访慰问留守儿童20人次以上,对大学生支教人员进行生活补助等 | 已全面完成项目年初规定的预期目标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绩效目标 | 目标合理性、明确性、匹配性 | 开展妇联活动5次以上,慰问困难女同志10人以上,六一儿童节发展慰问儿童慰问金2000元,走访慰问留守儿童20人次以上,对大学生支教人员进行生活补助等 | 开展妇联活动5次以上,慰问困难女同志10人以上,六一儿童节发展慰问儿童慰问金2000元,走访慰问留守儿童20人次以上,对大学生支教人员进行生活补助等 | |
项目完成指标 | 决策依据 | 政策依据 | 项目是否符合***、***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符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 项目符合***、***和省委、政府决策部署;符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财务管理 | 资金使用、使用范围、支付依据 | 资金使用、资金使用范围及支付依据必须符合财政资金管理要求 | 资金使用及管理完全符合财政资金管理要求 | |
项目完成指标 | 项目效果 | 产出 | 开展妇联活动5次以上,慰问困难女同志10人以上,六一儿童节发展慰问儿童慰问金2000元,走访慰问留守儿童20人次以上,对大学生支教人员进行生活补助等 | 全面完成预期目标 | |
项目完成指标 | 项目效果 | 效果 | 关心全乡妇女和儿童的权益,提高妇女儿童对自己权益的保护意识,有得社会和谐发展。促进妇女儿童身心健康发展。 | 达到项目实施的预期效果 | |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群众满意度 | 95%以上群众认可项目实施效果。 | 经对项目进行满意度测评,95%以上的群众认可项目的实施效果。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 年度) | |||||
项目名称 | 省级公共文化体系贫困村文化室建设 | ||||
预算单位 | 珙县玉和苗族乡人民政府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5 | 执行数: | 5 | |
其中-财政拨款: | 5 | 其中-财政拨款: | 5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贫困村杨家村文化室购置文化设备,为杨家村开展日常群众文化提供方便,保证每年杨家村开展一次文化扶贫汇演。 | 已全面完成项目年初规定的预期目标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绩效目标 | 目标合理性、明确性、匹配性 | 购买文化用各类设备,为贫困村每年至少举办一次文化惠民演出提供硬化支持。通过文化活动开展,促进贫困村群众文化发展,有利社会和谐发展 | 购买文化用各类设备,为贫困村每年至少举办一次文化惠民演出提供硬化支持。通过文化活动开展,促进贫困村群众文化发展,有利社会和谐发展 | |
项目完成指标 | 决策依据 | 政策依据 | 项目是否符合***、***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符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 项目符合***、***和省委、政府决策部署;符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财务管理 | 资金使用、使用范围、支付依据 | 资金使用、资金使用范围及支付依据必须符合财政资金管理要求 | 资金使用及管理完全符合财政资金管理要求 | |
项目完成指标 | 项目效果 | 产出 | 开展群众文化,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 全面完成预期目标 | |
项目完成指标 | 项目效果 | 效果 | 为玉和苗族乡打造美丽玉和、幸福苗乡,文化玉和,园林苗乡,特色玉和,现代苗乡创造良好的社会软环境,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和乡村振兴奠定坚实的基础 | 达到项目实施的预期效果 | |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群众满意度 | 95%以上群众认可项目实施效果。 | 经对项目进行满意度测评,95%以上的群众认可项目的实施效果。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 年度) | |||||
项目名称 | 2019年农村综合改革中央转移支付用于村级一事一议公益事业建设 | ||||
预算单位 | 珙县玉和苗族乡人民政府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10 | 执行数: | 10 | |
其中-财政拨款: | 110 | 其中-财政拨款: | 10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用于隘口社区断头公路硬化和产业路维修整治。硬化断头公路480米,维修桥12米。 | 已全面完成项目年初规定的预期目标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绩效目标 | 目标合理性、明确性、匹配性 | 用于隘口社区断头公路硬化和产业路维修整治。硬化断头公路480米,维修桥12米。 | 用于隘口社区断头公路硬化和产业路维修整治。硬化断头公路480米,维修桥12米。 | |
项目完成指标 | 决策依据 | 政策依据 | 项目是否符合***、***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符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 项目符合***、***和省委、政府决策部署;符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财务管理 | 资金使用、使用范围、支付依据 | 资金使用、资金使用范围及支付依据必须符合财政资金管理要求 | 资金使用及管理完全符合财政资金管理要求 | |
项目完成指标 | 项目效果 | 产出 | 方便群众出行,为群众生产发展提供便利,有利于加快调整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 全面完成预期目标 | |
项目完成指标 | 项目效果 | 效果 | 为玉和苗族乡打造美丽玉和、幸福苗乡,文化玉和,园林苗乡,特色玉和,现代苗乡创造良好的社会软环境,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和乡村振兴奠定坚实的基础 | 达到项目实施的预期效果 | |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群众满意度 | 95%以上群众认可项目实施效果。 | 经对项目进行满意度测评,95%以上的群众认可项目的实施效果。 |
(二)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珙县玉和苗族乡部门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珙县玉和苗族乡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0.69万元,比2018年增加36.49万元,增长56.84%。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人员分流等原因导致公业务费用预算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珙县玉和苗族乡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玉和苗族乡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本单位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指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10.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协事务(款)其他政协事务(项):指除各种政协会议等专门支出以外的其他政协事务支出
1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关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关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项):指除行政运行等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除机关服务、预算改革业务等项目以外的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族事务(款)民族工作专项(款):指用于民族事务管理方面的专项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团事务(款)其他群团事务支出(项):指了作各级人民团体、社会团体等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1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指反映除政府用于公共文化设施、艺术表演团体、文化艺术活动、对外文化交流及旅游业管理与服务等方面以外用于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等。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指反映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用于机关事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本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康复(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指除残疾人康复、残疾人就业和扶贫、残疾人体育支出等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20.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指除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所属计划生育机构支出等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1.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2.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指除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等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2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对重点风景名胜区规划审查、报批、保护、监督等支出以外用于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6.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款):指除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桥涵、燃气、供暖、公共交通、道路照明等公共设施建设维护与管理方面的支出以外的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27.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28. 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指; 指反映除对重点风景名胜区规划审查、报批、保护、监督等支出以外用于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9.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指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30.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指按规定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的补助支出。
31.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补助支出(项):指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支出。
32.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项):指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支出。
33. 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指除化解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34. 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指除公路水路运输行政运行等支出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路水路运输方面的支出。
35.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助及恢复重建支出(款)自然灾害灾后重建补助(项):指洪水、地质灾害、台风等自然灾害救灾补助,扑救森林草原火灾救助等
3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9.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
***1
玉和苗族乡部门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珙县玉和苗族乡位于珙县南部中端,距县城所在地巡场镇45公里,全乡幅员面积25平方公里,2019年末人口总数为6166人,辖三个农村社区(凤凰社区、青龙社区、隘口社区)及1个行政村(杨家村)27个村民小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村文书及常职干部(含计生}共计16人,村民小组长27人。玉和苗族乡人民政府属于综合行政部门,为一级预算单位,其中:下属独立编制行政单位6个即:办公室、党建办、综合执法和环保办、经发办、财政所、社会事务办,下属独立编制事业单位4个即:便民服务中心、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文化体育旅游和社会事务服务中心。2019年末共有财政供养人口32人,其中:行政运行在职人员17个,社会事务服务在职人员12人,农业事业运行在职人员3人,实有资产2371.94万元。
(二)部门自评步骤及方法。
玉和苗族乡2019年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成立预算自评小组,结合评价的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扎实开展2019年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按照上级下达的预算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自评小组针对预算内容,预算项目资金收支、财务管理、运行成本、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社会效益等做出自我评价。
(三)部门支出绩效考评得分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考评根据2019年末县委县政府对我乡的综合考核对照部门支出绩效论价指标表综合计算出我乡2019年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89分。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9年玉和苗族乡部门期初预算收入总额为8***.68万元,其中:经费拨款(补助)8***.68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9年玉和苗族乡支出预算总额为8***.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534.17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3.8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9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4.98万元,农林水支出209.63万元,交通运输支出5.0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43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6万元。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预决算编制情况。
玉和苗族乡政府2019年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玉和苗族乡辖区内各项民生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玉和苗族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玉和苗族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34.1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人大代表活动、政协委员视察、民兵训练、维稳信访、民生工程工作经费、其他财政事务、其他群众团委等工作。
二是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贫困村杨家村文化室建设支出,购置文化演出器材等采购支出。
三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8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四是卫生健康支出20.9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五是城乡社区支出54.98万元。用于城镇环境卫生治理维护费,保洁员劳务费支出、垃圾池建设、苗年节等重大文化活动后的场地卫生保洁等方面支出。
六是农林水支出209.63万元。主要用于农业事业运行、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农村综合改革对村委会和党支部的补助,以及对农民惠农政策宣传支出,脱贫攻坚工作差旅费、办公费等日常支出。
七是住房保障支出18.43万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八是交通运输支出5.08万元。主要用于乡交管站人员生活补助及日常工作差旅费、办公费等经费支出。
九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6万元。主要用于凤凰社区杨会6.17地震灾害灾后重建生活补助支出。
(二)执行管理情况。
2019年玉和苗族乡部门年初预算支出总额为8***.68万元,截止2012年12月31日,玉和苗族乡累计完成部门预算收入8***.68万元,累计完成预算支出674.68万元,收入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0%,支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78.03%。全年结余结转资金210万元,主要是少数民族地区工作专项经费和凤凰特色村寨建设项目款。
(三)支出绩效情况。
1.部门支出绩效。
(1)行政运转保障。
玉和苗族乡人民政府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我乡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本乡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城乡社区,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资源勘探信息事务,住房保障等支出。
(2)机关厉行节约。
玉和苗族乡人民政府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2019年玉和苗族乡人民政府未安排机关人员公出国(境)计划,费用为零;没有购置公务用车,2019年公务用车运行主要用于本乡机关工作人员到县委、县府、县局开会汇报工作办理业务,到村组开会、指导、督促检查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是公务用车运行燃油费、保险费及维护费支出,全年累计支出公务用车运行支出2.35万元,与2018年持平;2019年公务接待费支出1.7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县级领导等到我乡指导检查脱贫攻坚精准扶贫工作,接待其他镇乡来我乡参观考察以及招待村组干部 乡政府开会等所发生的费用,与2018年持平。2019年全年会议费用支出3.23万元,培训费支出2.79万元,维修维护费3万元。2019年全年一般性支出整体比2018年压缩5%,真正做到了厉行节约。
(3)机关节能降耗。
玉和苗族乡政府机关严格按照勤俭节约的原则,节约用水用电,截止2019年12月31日电费支出6.4万元。占经费支出的0.9%,与2018年基本持平。
2.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
(1)资金绩效分配情况。年初预算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等项目资金按月进行申报,以确保项目能正常实施,其他如政协委员联系工作等安排资金量小的项目采取一个季度进行一次申报。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乡政府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按照用款计划,分月、分季度执行,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实行专款专用,独立科目核算。
(3)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通过各种事业类项目的实施,我乡的人大工作、城乡环境治理工作、强农惠农工作等各方面的工作更加有序推进,为全乡脱贫攻坚精准扶贫工作开展、新农村建设、社会安定等打下了坚实的基础。通过项目实施,全乡社会更加稳定、和谐,经济发展更快,项目的实施达到了预期经济和社会目标。
(四综合管理情况)。玉和苗族乡人民政府按照岗位职责,严格执行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严格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会计核算及时、准确、规范,2019年我乡还积极加强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进一步规范财政预算资金的使用管管理,对项目资金使用、政府采购等进行公开公示,2019年我单位接受县纪委第一巡察组的巡察,认真对巡察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对巡察中报销不规范的差旅费等费用进行及时追缴。
(五)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绩效管理严格按照上级部门要求,积极开展自评工作,在自评工作中查找不足,分析绩效评价过程中存在不足的原因,对照原因找出解决问题办法,对评价结果及时总结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玉和苗族乡人民政府按照《预算法》按时完成预算编制。在执行过程中有计划进行资金申报使用,完善资金管理及内部控制制度,加强财政资金的会计核算,会计核算规范、有序,做到账款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确保资金安全,为全乡脱贫攻坚精准扶贫工作、新农村建设、页岩气资源的开采等社会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存在问题。
2019年以来,由于脱贫攻坚精准扶贫工作、页岩气开采、凤凰乡村振兴项目等工作量的增加。在人员少,工作量大的情况下开展工作,为了确保全乡经济、社会事业有序发展,难免在资金安排、使用、核算上存在不规范现象,导致预算经费科目与支出科目存在差异。
(三)改进建议。
在今后工作中,玉和苗族乡人民政府将进一步配优配强财政所工作人员力量,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对预算经费科目与支出功能科目的对接,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忍上,为全乡脱贫攻坚、新农村建设、页岩气能源开采等工作提供更好的服务,不断促进全乡社会经济发展迈上新台阶。为玉和乡村振兴打下坚实基础。
珙县玉和苗族乡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21日
***二:
2019年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治理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2019年12月底,玉和苗族乡有一个行政村和三个农村社区,即:青龙社区、凤凰社区、隘口社区、杨家村,我乡主要有巡观公路玉中段、玉中公路玉和段、隘口牌坊公厕一处、凤凰福居广场、珙县茶文化馆等主要公共区域。2019年年初财政预算城乡社区环境卫生经费20.96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2019年乡社区环境卫生治理项目重点是政府办公区卫生维护、巡观公路玉和段和玉中公路玉和段、隘口牌坊公厕保洁、凤凰福居广场大型文化活动保洁、重大接待工作临时保洁服务以及垃圾池维修等日常维修维护与保洁等支出。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2019玉和苗族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项目资金使用方向符合支出要求,资金使用严格按照资金规定用途实施。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2019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年初财政预算收入20.96万元,截止2019年12月31日,我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完成财政预算收入20.96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资金使用。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政府办公区卫生维护、巡观公路玉和段和玉中公路玉和段、隘口牌坊公厕保洁、凤凰福居广场大型文化活动保洁、重大接待工作临时保洁服务以及垃圾池维修等日常维修维护与保洁等支出。每月或每季度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足额支付到相关人员个人账户中,确保了财政资金支付的安全性、规范性。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虽然该项目资金量仅占全年财政预算总额的3.32%,但玉和苗族乡财政所根据相关财经纪律要求,在账务处理时单独设置科目进行核算,收到县财政局划拨的资金时,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贷:南下拨款收入-项目支出拨款-事业类项目-城乡环境卫生-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经费。支出资金时,借:经费支出-财政拨款支出-项目支出-事业类项目-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支出。项目资金的支出依据全部经分管财政领导审核、主管财政领导审批,保证项目资金的支付符合要求。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在20.96年财政预算下后,我乡财政所按照预算资金管理规定,每月定期按计划进行项目资金申报和使用。按月将项目补助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到相关人员个人账户,项目资金的划拨及时足额,划拨依据真实、可靠,资金划拨后,乡财政所及时将相关资金支付凭证进行归档整理。
三、目标完成情况
(一)目标任务量完成情况。
2019年玉和苗族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项目补助截止2019年12月31日累计支付项目补助资金20.96万元,项目资金支出率100%。
(二)目标质量完成情况。
该项目严格按照项目资金使用范围要求进行了足额发放,在保证项目基本支出的前提下,再用于涉及到城乡环境相关工作方面的支出,通过项目的实施,使得全乡的城乡环境明显上了一个新台阶,为四个好新农村建设奠定良好的基础,有力促进全乡乡村旅游业的发展。
(三)目标进度完成情况。
2019年我乡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已经全面完成,资金已兑付到位。
四、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2019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的实施,我乡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得到了资金保障,过去农村脏、乱、差的逐步变成了如今的净、好、美,隘口村四川省环境优美示范乡村的荣誉,2019年凤凰社区还被评为了宜宾市乡风文明十佳村,城乡人居环境质量得到大幅提高。通过项目的实施,逐步改善了村容村貌,为全乡6000多苗汉同胞提供了更好的人居环境。同时也为全乡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五、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问题
1.资金使用还需要进一步规范。通过2019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项目资金的监管过程来看,资金还存在用于非城乡环境治理支出的情况。
2.城乡环境治理工作任务还很艰巨。
3.项目绩效评价相关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有待加强。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1.进一步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力度,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2.进一步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力度,深入宣传城乡环境治理及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等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回收。
3.加强项目绩效评价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比如,垃圾漕运管理台账管理等等。
珙县玉和苗族乡人民政府
2020年7月6日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二、收入总表三、支出总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