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合理需求,代表残疾人的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为残疾人开展“量体裁衣”式个性化服务。
2.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法规,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3.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4.开展残疾人教育、居家灵活就业,扶持培训残疾人发展生产,贫困脑瘫儿童、聋儿、智障儿童、孤独症儿童康复救助,为残疾人就业、托养、扶贫、维权、信访、救助、文化、体育、办证等提供服务,为残疾人适配基本辅具,为残疾人实施无障碍改造,为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低保对象残疾人核发困难残疾人困难补助,为改善残疾人民生、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5.协助政府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政策、法规和计划,对有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和管理。
6.配合乡镇党委、政府做好乡镇残联和残联干部的管理工作,开展对乡镇残联干部的培训。
7.承担县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做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
8.组织实施残疾人就业培训,协调帮助残疾人就业,农村残疾人种植养殖业培训,帮助残疾人脱贫。
9.指导、管理各类残疾人社团组织和经济组织。
10.开展为残疾人事业募捐活动。
11.开展为残疾人事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12.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残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认真实施民生工程,不断改善残疾人民生。取得的主要成绩是城乡残疾人居家灵活就业完成3987人,扶持农村贫困残疾人发展生产完成885人,贫困残疾人适配亟需的基本辅助器具482人,救助贫困家庭脑瘫儿童39人,“阳光家园计划”居家托养智力、精神残疾150人,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65户,救助贫困家庭重度听力残疾儿童6名,全县一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费用补贴4804人;二是深入推进残疾人“量体裁衣”式个性化服务,按照“精准量服”的要求,开展了覆盖全县17个乡镇259个村(社区)的业务培训。同时严格做好“量服”平台的数据录入,2017年,全县完成15651名残疾人的入户调查、个性化服务方案制定,共提供个性化服务135894项次;已录入办证残疾人11930人,制定需求方案168038人,落实方案135894人,持证落实率100%。
二、部门概况
县残联下属二级单位1个,其中其他事业单位1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四川省宜宾市珙县残疾人联合会(本级)本年收入合计1,059.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38.08万元,占97.9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30万元,占2.01%。
2017年四川省宜宾市珙县残疾人联合会(本级)本年支出合计1,003.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27万元,占8.69%;项目支出916.51万元,占91.3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059.38万元,上年度结转结余65.85万元。支出合计1003.8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82.1万元,增长8.4%;支出增加111.78万元,增长12.53%。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89.8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61%。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27.84万元,增长14.8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89.8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万元,占0.8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76.44万元,占98.65%;医疗卫生支出1.88万元,占0.19%;住房保障支出3.53万元,占0.3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8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5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43.04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康复(项):支出决算为62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就业和扶贫(项):支出决算为248.12万元,完成预算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支出决算为168.12万元,完成预算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48.66万元,完成预算100%。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2万元,完成预算100%。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0.68万元,完成预算100%。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3.53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7.2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6.0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21.2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50万元,完成预算100.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81万元,占80.2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69万元,占19.71%。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8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81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居家灵活就业、扶持农村残疾人发展生产等7项民生工程以及残疾人扶贫、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等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0.69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共计支出0.69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上级残联调研工作,共计接待7批次,共计支出0.45万元;四川省八一康复中心专家脑瘫儿童筛查、辅具适配等,共计接待4批次,共计支出0.24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13.95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四川省宜宾市珙县残疾人联合会(本级)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25万元,比2016年减少4.09万元,下降16.14%。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四川省宜宾市珙县残疾人联合会(本级)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0.9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2.0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90万元。主要用于为残疾人适配基本辅具、扶持农村残疾人发展生产、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及阳光家园居家托养服务的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四川省宜宾市珙县残疾人联合会(本级)共有车辆2辆,其中:其他用车2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20个,涉及财政资金1059.38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8分。存在的问题一是残疾人事业资金管理中支出不及时,形成了存量资金;二是预算编制还尚未做到完全精确,部分项目存在超预算或未达预算的情况。改进措施是:一是进一步争取加大财政投入,加大对项目资金的投入力度,确保重点工程和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二是进一步规范预算管理,完善预算编制程序,细化预算编制内容。三是进一步强化各股室及下属事业单位的绩效管理理念,打破干部职工中“资金管理使用只是财务部门的事,与自己无关”的思想,增强财务人员的预算意识,深入推进绩效工作,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没有预算不得支出的理念。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2、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指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行政运行(项):指单位的基本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康复(项):指残联用于残疾人康复方面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就业和扶贫(项):指残联用于残疾人就业和扶贫等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指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指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其他支出(类)***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公益金支出(项):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14.其他支出(类)***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公益金支出(项):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珙县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