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珙县孝儿镇人民政府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主要有党委和政府两种职能,党委领导政府工作,主要是政治思想和方针政策的领导,干部的选拔、考核和监督,经济和行政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镇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行使本行政区的行政职能。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二、部门概况
珙县孝儿镇人民政府属本级预算单位,无下属二级单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珙县孝儿镇人民政府本年收入合计1598.8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95.88万元,占99.81%;上年结转3万元,占0.19%。
2016年孝儿镇人民政府本年支出合计1598.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63.6万元,占72.78%;项目支出435.28万元,占27.22%。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珙县孝儿镇人民政府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598.88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7.95万元,增加2.44%;支出43.95万元,增加2.83%。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珙县孝儿镇人民政府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80.5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6.34%。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19.42万元,下降1.3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珙县孝儿镇人民政府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80.5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7.94万元,占35.3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0.13万元,占13.77%;医疗卫生支出59.12万元,占4.28%;住房保障支出37.98万元,占2.75%;城乡社区支出285.34,占20.67%;农林水支出499.51,占36.18%;交通运输支出37.86万元,占2.7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487.95万元,其中人大事务支出(款)5.33万元,包括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项)4.33万元,代表工作支出(项)1万元;政协事务支出(款)0.5万元,包括其他政协事务支出(项)0.5万元;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款)461.92万元,包括行政运行支出(项)361.89,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项)7万元,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93.03万元;财政事务支出3万元(款),其中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3万元;群众团体事务支出(款)7.2万元,包括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7.2万元;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款)10万元,包括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1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90.13万元,其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款)46.41万元,包括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出(项)46.41万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136.13万元,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36.13万元;残疾人事业支出(款)3万元,包括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4.59万元,包括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4.59万元。
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59.12万元,其中医疗保障支出(款)24.54万元,包括行政单位医疗支出(项)23.75万元,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0.79万元;计划生育事务支出(款)34.58万元,包括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34.58万元。
4. 城乡社区支出(类)66.98万元,其中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款)20.63万元,包括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0.63万元;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46.35万元,包括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项)46.35万元。
5. 农林水支出(类)499.51万元,其中农业支出(款)159.00万元,包括事业运行(项)124.95万元,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22.44万元,其他农业支出(项)11.60万元;农村综合改革支出(款)338.01万元,包括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338.01万元;其他农林水支出(款)2.5万元,包括其他农林水支出(项)2.5万元。
6.交通运输支出(类)37.86万元,其中公路水路运输支出(款)37.86万元,包括航务管理支出(项)25.62万元,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12.24万元。
7.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1.00万元,其中安全生产监管支出(款)1.00万元,包括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项)1.00万元。
8. 住房保障支出(类)37.98万元,其中住房改革支出(款)37.98万元,包括住房公积金支出(项)37.98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珙县孝儿镇人民政府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63.6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05.9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57.7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珙县孝儿镇人民政府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1.38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1.3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08万元,完成预算100%。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0.24万元,下降1.1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1万元,下降0.8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4万元,下降1.37%。减少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1.30万元,占52.8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08万元,占47.15%。具体情况如下:
1.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3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1.3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党委和政府各项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
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10.08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12批次,3360人,共计支出10.08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上级领导到镇检查、督导、调研工作用餐和住宿,以及各部门到镇调研、检查工作用餐和住宿。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珙县孝儿镇人民政府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8.36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3万元,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3万元,资金来源为上年结转收入3万元;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125.36万元;土地出让业务支出90.0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珙县孝儿镇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0.11万元,比2015年减少81.42万元,下降29.98%。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珙县孝儿镇人民政府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2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21万元。主要用于政府运行所需购置的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碎纸机、空调等的开支。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珙县孝儿镇人民政府公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其他用车4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2个,涉及财政资金360.55万元,覆盖率达到22.55%,分别是对村民委员会和党支部的补助科目338.01万元,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科目22.44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
县
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反映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协事务(款)其他政协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政协事务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反映各级政府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方面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财政方面的事务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项):反映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项):反映其他用于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的支出。
4.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群众文化(项):反映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等。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反映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反映开展村民自治、村务公开等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退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反映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项):反映其他用于城乡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反映城乡社区街道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补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支出以及保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出让业务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土地出让业务费用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不包括市县级政府当年按规定用于土地出让收入向中央和省级政府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支出。
1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的补助(项):反映按规定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的补助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资源费安排的支出(项):反映用水资源费收入安排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党支部的补助(项):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反映化解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11.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公路水路运输方面的支出。
1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管(款)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安全生产监管方面的支出。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4.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1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珙县孝儿镇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25日
***:珙县孝儿镇人民政府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