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水利局关于成立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局属各股室,各水利工程参建单位,行业内各企业:
为维护水利工程建设市场的正常秩序,预防和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的劳动报酬权益,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6〕63号)等法规政策规定,经研究决定成立珙县水利局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 吴 杰 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肖开红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赖显波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何护其 局党委委员、总工程师
旷汝龙 局党委委员、办公室主任
成 员:邓 芳 办公室副主任
舒 滟 办公室副主任
赵乾森 水利规划建设股股长
何丽华 水政河湖管理股股长
吴忠成 珙县防汛抗旱河道事务中心主任
吴思淼 珙县水土保持事务中心主任
李生治 珙县基建电力管理站站长
二、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关于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具体要求;统筹协调全县水利工程建设行业关于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研究审议根治全县水利工程建设行业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重大政策措施;督促检查全县水利工程建设市场的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任务完成情况;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其他事项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珙县基建电力管理站,李生治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珙县水利局
2021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