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乡村振兴专项领导小组关于2021年9月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推进工作情况的通报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
按照《珙县乡村振兴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有关工作的通知》(珙乡振领办发〔2021〕3号)文件精神,为了扎实做好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发挥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满足脱贫人口发展生产资金需求,确保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良性有序发展,将对全县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进行月考核,月通报,重点考核逾期催收、到期催还。考核分值为10分,当月逾期率低于0.8%,不扣分;高于0.8%,每增加1%扣分增加0.5分,直到扣完为此。现就2021年9月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推进工作通报如下:
一、全县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总体完成情况
截止2021年9月30日,全县逾期金额为243.45万元,逾期率为2.57%,距市上考核区县0.8%标准高出1.77%。
二、乡镇完成情况
(一)通报表扬乡镇(没扣分)
洛亥镇、观斗苗族乡、玉和苗族乡
(二)警示提醒乡镇(扣分≤0.5分)
孝儿镇、珙泉镇、上罗镇、罗渡苗族乡、沐滩镇
(三)通报批评乡镇(扣分>0.5分)
曹营镇、王家镇、巡场镇、底洞镇、洛表镇
三、考核结果运用
(一)约谈:由县委副书记对逾期率最高的五个乡镇主要领导进行约谈。
(二)考核扣分:根据考核规则,2021年9月曹营镇扣2.43分、王家镇扣2.35分、巡场镇扣1.34分、底洞镇扣1.15分、洛表镇扣0.82分。
***:珙县脱贫人口小额信贷9月监测表
珙县乡村振兴专项领导小组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