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和苗族乡三重三推动工作法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
自民创示范工作开展以来,珙县玉和苗族乡强化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方式,以“三重三推动”工作法做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
重组织机构建设,推动组织保障更加完善。成立了由乡党委书记任组长,各分管副职任副组长,各股站所负责人、各村支书为成员的民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人员分工明确,上下联动,层层落实责任的工作格局。2018年以来,召开工作会18余次;召开群众大会12余次,参会群众达1500余人次;把全乡党员干部思想统一到落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中,保障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重先进典型引领,推动模范效应更加深入。坚持以典型带动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重要抓手,大力挖掘先进事迹,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先进个人、家庭创评等活动。认真总结经验做法,以学校、卫生院、各村(社区)等基层单位为主阵地,积极创建民族团结示范单位,通过典型引路,以点带面,创造全乡民族团结、和谐的良好局面。2018年以来,创评模范单位8个,示范家庭136户,先进个人3人。
重和谐氛围营造,推动宣传教育更加广泛。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多角度、全方位的方式进行宣传,充分利用交通主干道、活动场地、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载体,悬挂(喷绘)、张贴、滚动播放民族团结示范创建的标语、口号,积极引导全乡广大干部和群众积极主动参与到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活动中。全乡共制作、悬挂横幅标语35条,公路沿线展板16块,电子屏幕滚动播放宣传标语50余条;村组张贴民族团结宣传画册1000余份;发放民族团结宣传围裙100个、口袋200个、纸杯1000个;发放调查问卷1400余份。(黄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