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水务局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工作
一、吸取事故教训,增强安全监管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深刻吸取发生的有限空间作业事故教训,充分认识做好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认真履行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县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相关规定和要求,把遏制有限空间作业事故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要切实吸取有关事故教训,总结事故规律,查找本部门、本单位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方面的突出问题和风险点,切实制定有效防范措施,坚决防范和遏制有限空间作业事故。
二、明确监管责任,迅速开展排查整治。按照安全生产行业管理、部门监管和“三个必须”原则,严格落实本行业领域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对本行业领域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力度,结合当前安全生产大检查集中行动,制定本单位、本行业领域的有限空间作业检查专项方案,重点对照《工贸企业有限空间参考目录》全面开展摸底排查,建立有限空间作业基础台账,并结合《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工贸行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与防范指导手册》(2016版)开展集中整治,对检查出的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不健全、人员培训不到位、应急预案缺失及针对性不强、应急救援装备未配备等问题,要做好风险管控,督促企业迅速整改,确保有限空间作业安全。
三、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有限空间作业源头管理。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是按照《工贸企业有限空间参考目录》和《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等开展有限空间条件确认和有限空间作业场所风险辨识,采取隐患排查整治、评估论证等措施。二是制定完善有限空间作业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严格执行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作业规定,未经作业负责人审批,任何人不得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三是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必须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四是按规定配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通风、检测、照明、通讯、应急救援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五是对作业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进行专项安全培训,并专门记录;作业现场必须有监护人员,不得在没有监护人员的情况下作业。六是严格对外包作业单位的把关,将有限空间作业发包给其他单位实施的,应当发包给具备国家规定资质和安全生产条件的承包方,并与承包方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存在多个承包方时,应当对承包方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管理。
四、加强执法力度和宣传教育,强化事故应急救援能力。加强对查处的不落实预防有限空间作业事故相关规定的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依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予以上限处罚。利用各方式广泛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宣传教育,普及有限空间作业知识,提高社会公众和企事业单位防范有限空间作业事故的意识。要督促企业制定有限空间作业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防护装备,定期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做到科学施救,杜绝盲目施救。督促各企业要切实做好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应急救援教育培训工作,使一线作业人员熟练掌握有限作业事故应急救援知识和技能,熟练使用应急救援设备、设施。要经常性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作业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在有限空间作业发生险情后,监护人员应及时报警,救援人员应在做好自身防护后实施救援,禁止不具备条件的盲目施救,守住应急救援最后一道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