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峰乡人民政府关于鹤峰农村电子商务基础情况的报告
鹤峰乡位于国道347线阆(中)巴(中)交界处,距阆中市城区72公里,中药材是我乡的特色产业。1998年我乡确定为 “中药材生产基地乡”,鹤峰场镇逐步发展成为中药材交易集散中心,成立有“四川阆中中药材协会”“阆中市福泉川明参专业合作社”,成功注册 “鹤峰”牌中药材商标,完成 “鹤峰川明参”的包装设计,并建成中药材天地网阆中工作站和鹤峰中药材市场。其中鹤峰中药材市场于2009年10月通过立项投资42余万元建设而成,总面积约为500平方米,主体采用钢架结构,下建3横4纵105个水泥贴瓷摊位;中药材天地网阆中工作站设在乡农业服务中心,由乡政府工作人员兼办,基本处于停用状态,鹤峰还有邮政物流。但由于鹤峰地处偏远山区群众销售习惯、留守群体老弱、产品储存运输不便、以及快递物流基础缺乏等多种原因,鹤峰的电子商务发展群众参与度不高,发展基础还相当滞后。
为发展鹤峰中药材特色产业,拓宽销售渠道,我乡拟在下一步以政府引导+专合社、农户、商贩参与+互联网方式发展鹤峰农村电子商务,主要做法是政府宣传引导加财政激励,整合做实专合社、农户、商贩资源,将中药材天地网阆中工作站交由福泉川明参专合社操办,跟药农切身利益直接挂钩,做实中药材天地网阆中工作站,以农村电子商务的发展促进鹤峰药农增收致富。
建议:1、电子商务应该逐步予以实施,先由中心镇先实施,再逐步予以推广;
2、电子商务应该由社会团体、专合社、大户为主体,政府在财政上以奖补形式予以引导,以适应小政府、大社会的总体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