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镇关于***建党96周年期间防邪防控工作预案
为了严防“***”及其它***组织在建党96周年期间进行捣乱破坏活动,确保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特制定该工作预案:
一、 工作目标
在县委、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防范和处理***问题的工作部署和工作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以防为主,打防结合,依法稳妥处置”、“以都促防”、“内松外紧”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坚持“三零”(“零进京”、“零聚集”“零插播”)目标和“三无”(无在当地进行非法公开聚集事件、无重大恶性反宣案件、无规模团伙活动案件)要求不动摇,高度警觉,细化目标,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坚决防止“***”及其他***组织进行捣乱破坏活动。
二、 组织机构及应急处置
成立晋城镇防范和处置“***”及其他***组织进行捣乱破坏活动工作组,由镇长庞毅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何志远、武装部长胥洪继任副组长,党政办、安办、维稳办、社会事业中心等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1、防范和处置“***”及其他***组织聚集滋事。要迅速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处置,控制负面影响。
2、防范和处置“***”、“小喇叭”。若发现高层建筑上悬挂“小喇叭”,应马上进行摘除,并及时处理现场,消除负面影响。
3、防范和处置“***”巨幅反宣标语。若“***”在高层建筑、高压线路等部位悬挂、喷涂、抛设、安装“***”标语以及张贴、散发“***”传单资料等。应及时处置,消除负面影响,并报公安机关。
4、防范和处置“***”及其他***采取极端方式。若发现“***”及其他***人员在重点部位、重点场所自杀、自残、自焚或爆炸、投毒等,应采取强制措施,控制事态并迅速上报。
西充县晋城镇人民政府
2017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