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光乡清河护岸净水保水行动方案
为切实加大我乡河流污染防治力度,改善生态环境,促进水生态文明建设,乡政府决定对全乡河流进行水污染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乡河流调查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系列***精神,严格按照“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方针,本着“控源截污、水质净化、生态修复”原则,在全乡范围内开展河流水污染整治,着力解决农村河道“脏乱差、黑堵臭”问题,确保河流水环境质量总体明显改善,再现“水流清畅、岸绿整洁、人水和谐”的乡村水景。
二、治理范围和目标
(一)治理范围
全乡各条河流。
(二)治理目标
1.水系通畅。疏浚河道,清除各类阻水障碍物,确保无断头河、无明暗坝梗,保障行水通畅。
2.河面清洁。河道内无水葫芦、水花生等影响水生态的植物,无垃圾、漂浮物。
3.岸坡整洁。河道岸坡整洁、无垃圾,无乱建乱挖、乱种乱垦,并植草栽树,水土保持良好。
4.水质提升。严格控制工业点源、农业面源及生活污水直接排放入河,消除黑臭污水,恢复河道生态,提升水体水质。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我乡河流水污染治理工作的领导,成立华光乡乡河流水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协调、督导乡镇河流水污染专项治理工作,其成员如下:
组 长:张拥军(乡人民政府乡长)
副组长:袁茂林(乡人大主席)
成 员:冯中钊(乡水管站长)
张 斌(乡财政所所长)
杨旭明(乡农业中心主任)
黄仕春(乡畜牧兽医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水管站),办公室主任由冯中钊同志兼任,办公室主要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四、工作任务
(一)对已确定的污染河段实施水质监测,逢双月监测一次,及时掌握水质变化情况,监测结果向乡人民政府报告;指导、协调各解决近河群众生活污水排放问题;加强建设项目环保审批,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提高建设项目环保准入门槛,防止工业污染向农村转移。
(二)建立并完善农业投入品废弃物回收与处理的管理机制。在全乡各村建立“一废两包装”收集处,探索并逐步推进农业投入品废弃物回收利用有效机制,实现全乡农业投入品废弃物有效回收;推广厚地膜和生物全降解膜的使用,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提倡增施有机肥,利用有机肥培肥土壤,提高地力,减少生产上化学肥料的使用量对土壤造成的污染;降低农药、化肥、农膜污染的影响,在源头上控制农业源对河流环境的污染。
(三)防治畜禽养殖污染。加大乡镇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实施力度,严格将畜禽养殖总量控制在环境承载力的适宜范围内,根据畜禽养殖规划划定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依法逐步关停或搬迁禁养区内所有的畜禽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控制畜禽养殖场粪污等废弃物的排放。以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为纽带,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逐步开展禽畜粪便资源化、沼气和太阳能利用、秸秆还田等循环经济项目。探索生态养殖循环模式,减少畜禽粪便排放,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实现生态农业持续发展。
(四)开展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启动农村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试点,推进农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处理,落实农户三包责任制度,实行舆论监督曝光制,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最美村、最差村评选活动;发动群众自觉收集畜禽粪便集中堆放,防止雨水把畜禽粪便带入河中,杜绝把死亡畜禽等垃圾随意丢弃河道的现象;全面清理河道内的杂草、障碍物、漂浮物以及河岸垃圾,保持河水清澈,营造全民关爱河流、保护河流的良好社会氛围,共同推进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五)设立河长制度,实行河流分段河长制。“河长”名单在乡镇公开栏上公布,由各乡村主要领导担任所在辖区河流河长,河长下设专职巡查工作人员,由各村组织人员开展河流的日常巡查工作,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污染源要及时登记并拍照存档,将污染情况上报河长并及时处理相关污染问题;同时将河流污染治理纳入日常工作体系,进行常态化管理,保证河流水环境质量。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和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河流污染治理工作,将此项工作作为现阶段推进生态文明和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载体和主要抓手,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全方位协调原则,加强组织领导,采取强有力措施,切实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
(二)加强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分阶段对水污染治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严格执行每季度进行“一督查、一通报、一排名”制度,总结经验,推广典型,鞭策后进,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未完成任务的村进行全乡通报批评。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村要充分宣传河流整治取得的成效和意义,增强群众水环境保护意识,使群众真正了解并参与支持河道整治工作,逐步形成共同关心河道环境整治、建设生态文明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水污染防治的引领作用,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促进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