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业务培训
南充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业务培训
贯彻落实依法治国、依法治安重大决策部署
4月23日至25日,南充市安全监管局集中3天时间组织对各县(市、区)、南充经开区安全监管局分管领导、安全监察执法大队全体执法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业务培训。
省安全监察执法总队长周彤、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何朝安、顺庆区人民法院行政庭长陈俊杰等8名专家应邀围绕新《安全生产法》、《行政诉讼法》、《行政执法相关问题》、《行政执法人员刑事责任风险》进行了解析和讲解,针对交通事故调查、建筑事故调查、烟花爆竹监察执法、职业卫生监察执法作了分析和讲解。
市安全监管局局长文剑英在25日培训结业总结会上要求:一要努力学习,提高素质。安全监察执法人员要树立“活到老学到老”和“终身学习”理念,不断加强法律法规知识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做到熟悉掌握和正确运用法律法规。二要取证严密,证据确凿。在查处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时要锁定证据,做到取证严密,而且要做到证据合法、证据确凿。三要程序合法,量法合理。在安全生产监察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必须正确掌握和准确把握行政执法程序,程序不能违法,程序要准确,实施行政处罚时严格执行新《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在适用法律法规上要合理合法。四要勤政务实,廉洁执法。各级安全监察执法机构要严格执行同级政府批复的年度安全生产监察执法计划,按要求执行落实到位不打折扣,坚持依法行政和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严格落实行政处罚、事故调查处理案件内审制度和案审会制度,严禁未经集体研究擅自作出处罚决定。
市安全监管局副局长刘云在23日开班动员会上指出,这次集中培训是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依法治安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基于新形势下对安全监察执法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和安全监察执法队伍能力建设、素质提升的需要,希望参训的同志在学习期间做到思想纯洁,作风扎实;身心合一,静心参训;尊师重教,遵章守纪;勤于思考,学用结合,努力打造一支精准的监察执法队伍。
此次培训结束后还举行了闭卷考试,通过综合测试,南部县、蓬安县、营山县分获团体一、二、三等奖,同时还评出了个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和优秀奖5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