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莲街道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省、市、区关于开展第四次经济普查通知的文件精神,我街道充分认识经济普查工作重要性,高度重视经济普查工作,扎实做好普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结合我街道实际认真做好经济普查工作,该项工作主要内容如下:
一、普查的对象
普查的对象是辖区内从事第二、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具体范围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等。
二、普查的内容和时间
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属性、从业人员、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生产能力、原材料和能源及主要资源消耗、科技活动情况等。
普查标准时点为2018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18年年度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