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车如何变抢劫且看法官怎样断
偷车如何变抢劫 且看法官怎样断
男子吃饭手发痒 偷走电动自行车张倩
两名男子在饭馆就餐时,偷走一辆电动自行车,失主带人追赶。逃跑过程中,其中一名男子把女失主拖行了一段路,而且殴打追他的男子,于是,盗窃升格抢劫,该男子获刑两年6个月。
事实上,该男子的行为究竟是盗窃还是抢劫,就连浸淫法律多年的检察官、法官,在他们之间也有争论。在本案起诉以及审判过程中, 针对此人的行为究竟是盗窃还是抢劫,检察官和法官们曾有过激烈辩论。
2013年8月14日下午1时许,一胖一瘦的两个男子到嘉陵城区陈寿路一家餐馆就餐。饭后,瘦汉钻进厨房洗脸,偷走挂在厨房门口的电动自行车钥匙,交给胖汉。胖汉立马去偷停在店门口的一辆电动自行车。
餐馆老板梅红的男友发现胖子正在摆弄梅红的电动自行车,急忙叫梅红去查看。梅红走出店门,发现车已被偷走,急忙请求餐馆隔壁的青年王勇驾驶摩托车,载上她向顺庆城区方向追赶。
在顺庆城区大西街口,梅红看见一个瘦子骑着她的电动自行车, 停在路边。她冲上前,一把抓住电动自行车的后视镜。瘦子突然开动车子,把梅红拖行了几十米,把她甩脱后,骑车往桑园路逃跑。
王勇骑着摩托车,在桑园路追上瘦子,一脚把他连车蹬倒在地。 瘦子爬起来冲进修车铺,抓起一根钢管,照着王勇的背部和手臂打了两棍。其后,瘦子逃跑,把手机掉在地上,被王勇捡到。
梅红赶到桑园路时,正好遇到胖子准备把她的电动自行车骑走。见了梅红,胖子弃车逃跑。民警根据瘦汉的手机信息,很快查明了他的身份,此人叫肖军,曾多次因盗窃入狱。
2014年8月30日中午,顺庆区公安分局民警在巡逻时,抓获了肖军。据肖军交代,和他一起盗车的胖子叫石南,是他的小学同学。民警随后抓获了石南。
逃跑途中施暴力 罪行升格为抢劫
盗窃未遂的石南因涉案金额小,被免于起诉。至于肖军,他的行为该如何定性,引起了嘉陵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们的激烈辩论。
一派观点认为,肖军伙同石南盗窃他人财物,价值1400元,涉嫌盗窃罪。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有的被告人实施盗窃、诈骗、抢夺行为,虽未达到数额较大,但为窝藏赃物、抗拒逮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情节严重的,可以抢劫罪论处。在该案中,肖军与石南盗走车子,车子已脱离梅红的控制。梅红搭乘王勇的摩托车追上肖军,肖军对梅红和王勇使用暴力,均不是盗窃行为的延伸,肖军的行为不符合转化为抢劫的犯罪构成要件,不涉嫌抢劫罪。
另一派观点认为,石南盗窃梅红的电动自行车后,梅红等人立即追赶,且紧追不放,肖军使用暴力,系盗窃现场的延伸,肖军的行为符合盗窃转化为抢劫犯罪的构成要件。
案件到了嘉陵区人民法院,合议庭的法官对该案的定性亦有两种不同意见,即,到底是盗窃,还是抢劫。经过激烈辩论,最终认定,肖军的行为构成抢劫罪。肖军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2015年6月16日,该院一审判处肖军有期徒刑两年6个月。(文中人物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