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完成节能减排目标国企负责人业绩将被一票否决
本报讯(王艳艳 黄丹)近日,笔者从顺庆区2012年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会上获悉,该区为确保节能减排目标任务按期完成,将严格实施《四川省十二五节能减排工作目标考核问责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今后,该区未完成节能减排目标的国企,其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在考核业绩时,将被一票否决。
据悉,截至目前,顺庆区被纳入能耗统计范围的公共机构已达232家。根据《办法》规定,对未完成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的企业,予以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对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程序予以组织处理,对其业绩考核予以一票否决。
一票否决!对于那些未来若不能完成节能减排目标和任务的重点耗能企业中的国有企业负责人来说,又一个有强大压力的刚性考核制度出台了。据该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我国污染物排放总量居高不下,其中,COD(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位于世界第一。据世界能源委员会统计,我国二氧化碳排放量仅次于美国,居世界第二位,占全球总排放量的13.5%。
今年,该区机关实施节能改造工程以来,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节省电量30%、节省水量80%。据悉,该区规定,在每年6月中旬,开展机关节能体验日等相关活动。下一步,该区将按照国家、省、市创建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的相关要求,编制切实可行的创建方案。
除了一票否决,对相关部门也实行了问责。据了解,《办法》规定,对未完成本系统、本部门及所牵头负责行业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的政府部门,将予以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对其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情节较轻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并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情节较重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实行问责;对不传达贯彻、不督促落实节能减排决策部署、工作安排,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其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程序予以组织处理,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