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山第二届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团成立
8月3日,营山成立第二届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团,聘任冉桦、唐军、彭静、肖庚强、唐礼全、邓勇、王会明、王康平、熊红明、周成10名同志为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他们将在营山开展为期2年的法律咨询服务和专题研究论证等工作。
据了解,法律顾问在法律顾问团团长的领导下,为县委、县政府及其部门涉法事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具体承担以下职责:参与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事项的调查研究并提出法律意见;参与县政府重大经济项目、经济合同、合作协议等的研究论证和洽谈、审查工作;参与县政府重要规范性文件草案的研究论证或起草工作;接受委托,代理重大、疑难诉讼或者仲裁、行政复议案件;承担县委、县政府涉及的其他重要法律事务。
第一届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团自2015年5月成立以来,积极参与涉法事务,共提出意见和建议80余条,为全县推进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专业技术支撑,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特别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