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年南充市中小微企业服务机构认定申报工作的公告
按照《南充市中小微企业服务机构认定管理办法》规定,为加快全市中小微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促进全市经济持续较快发展,现就开展南充市中小微企业服务机构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
热心为中小微企业服务,管理规范,服务效果突出,社会贡献明显的专业服务机构。服务内容主要包括综合服务、信息服务、创业辅导、融资服务、人才培训、管理咨询、财税服务、技术支持、政策法规、法律维权、市场拓展、电子商务和中小微企业需要的其他共性服务。
二、申报条件
1.注册地在南充市,依法成立的各专业服务机构。
2.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并有与所提供的服务内容相适应的设施和场地。
3.拥有与业务经营范围和业务发展能力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4.具备良好的信誉,服务质量优良,内部管理规范,在本业务服务领域受到好评或表彰的。
5.连续经营两年以上,具有一定的资金实力,运行机制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明显。
三、申报材料
(一)南充市中小微企业服务机构认定申请表(***中),其中机构简介填写内容包括:服务优势产品简介、标准产品及价格介绍、质量保障体系(如管理办法)、典型案例介绍等;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办公场所的产权证明或租用合同复印件;
(三)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执业资格情况表(***中);
(四)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五)服务机构从业资格、资质等级等证明文件或证书复印件;
(六)服务机构获得的荣誉称号证明文件或证书复印件;
(七)客户反馈意见;
(八)其他能证明本机构服务能力和实力的材料。
以上材料纸质和电子版同时报送,纸质材料一式两份,请于5月30日前报送。
四、受理单位及联系方式
南充市中小微企业服务机构认定工作,委托南充市中小微企业服务中心具体组织,由市经信委确认。
南充市中小微企业服务中心
地址:南充市滨江大道北一段248号(川东北无线电监测站院内)
联系人:曾秀
联系电话:0817-2601000-800 传真:081****4666
网址:www.i0817.com
五、优惠政策
经认定的南充市中小微企业服务机构,将受托承担中小微企业服务事项,市经信委和中小微企业服务中心将从中优选部分服务机构入驻服务中心现场办公服务,设立窗口,并提供免一年租金等优惠入驻条件。
特此公告
2013年4月28日
按照《南充市中小微企业服务机构认定管理办法》规定,为加快全市中小微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促进全市经济持续较快发展,现就开展南充市中小微企业服务机构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
热心为中小微企业服务,管理规范,服务效果突出,社会贡献明显的专业服务机构。服务内容主要包括综合服务、信息服务、创业辅导、融资服务、人才培训、管理咨询、财税服务、技术支持、政策法规、法律维权、市场拓展、电子商务和中小微企业需要的其他共性服务。
二、申报条件
1.注册地在南充市,依法成立的各专业服务机构。
2.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并有与所提供的服务内容相适应的设施和场地。
3.拥有与业务经营范围和业务发展能力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4.具备良好的信誉,服务质量优良,内部管理规范,在本业务服务领域受到好评或表彰的。
5.连续经营两年以上,具有一定的资金实力,运行机制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明显。
三、申报材料
(一)南充市中小微企业服务机构认定申请表(***中),其中机构简介填写内容包括:服务优势产品简介、标准产品及价格介绍、质量保障体系(如管理办法)、典型案例介绍等;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办公场所的产权证明或租用合同复印件;
(三)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执业资格情况表(***中);
(四)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五)服务机构从业资格、资质等级等证明文件或证书复印件;
(六)服务机构获得的荣誉称号证明文件或证书复印件;
(七)客户反馈意见;
(八)其他能证明本机构服务能力和实力的材料。
以上材料纸质和电子版同时报送,纸质材料一式两份,请于5月30日前报送。
四、受理单位及联系方式
南充市中小微企业服务机构认定工作,委托南充市中小微企业服务中心具体组织,由市经信委确认。
南充市中小微企业服务中心
地址:南充市滨江大道北一段248号(川东北无线电监测站院内)
联系人:曾秀
联系电话:0817-2601000-800 传真:081****4666
网址:www.i0817.com
五、优惠政策
经认定的南充市中小微企业服务机构,将受托承担中小微企业服务事项,市经信委和中小微企业服务中心将从中优选部分服务机构入驻服务中心现场办公服务,设立窗口,并提供免一年租金等优惠入驻条件。
特此公告
201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