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农业农村局对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71号建议答复的函
赵海伶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发展的建议》(第71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农业产业项目资金更专业化、市场化,支持农业产业角色更加专业化”的建议
为解决农业产业资金投入问题,全市建立“县投市补”激励机制和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加大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力度,建立特色产业发展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积极推进农业投入由政府主体向多元主体转变,由依赖财政资金投入向财政资金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转变。推广农业项目PPP模式和特许经营、参股控股等方式,吸引国有资本、金融资本、民营资本等参与农业特色产业发展。大力推广农村“两权”抵押贷款和产权抵押融资贷款试点经验,积极推广农村土地流转收益持证贷款业务。探索建立以县为主、市适当补助、县域封闭运行的涉农贷款风险金制度,支持特色产业发展。鼓励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发行直接债务融资工具,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村金融机构发行三农专项金融债券。积极稳妥发展新型农村金融组织,规范发展农村资金互助社、村级扶贫互助社等农村资金互助组织。开展农民合作社内部信用合作试点,鼓励发展农业互助保险。支持扩大特色农业保险覆盖面,鼓励多渠道筹集资金开发适应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求的保险品种,完善特色农业保险补贴政策,降低产业发展风险。
二、关于“支持个体经济、新农人的发展,做好农民与工厂、农民与市场的桥梁作用”的建议
一是大力培育新型经营服务主体。规范发展农民合作社,支持农民合作社实体化运作,推进示范社建设和评定工作。建立适度规模经营奖补政策,引导种养大户进行工商登记成立家庭农场。鼓励各类组织、企业和个人成立农业专业服务公司或服务型合作社。发展一批带动作用突出、产业功能互补、综合竞争力强、稳定可持续发展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对象库,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项目,深入开展“互联网+”现代农业新技术和新农民创新创业“双新双创”,实施“五到乡工程”,引导城市居民、优秀人才、成功人士、企业家、社会团体到乡创业,培育一大批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专业服务型职业农民。鼓励农业职业经理人、专业技能型和服务型职业农民参加职业技能鉴定。二是推动产品营销。以农民合作组织为载体,运用地域差异、品种差异,打造一批具有文化底蕴、地域特征的“小而美”产品品牌。积极组织农产品产销企业参加全国、全省“农交会”“农博会”,创新开拓品牌农产品空运、航运、高铁、中欧班列、微商电商等营销新渠道,促进特色农产品品牌在更多平台、更广范围“动”起来、“走”出去。利用重大节假日和本地传统节会开展产品品鉴展示展销,大力推动广元农产品本地营销。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期望您一如既往地监督、支持我们的工作,如有其它建议和意见,请直接与我们联系。
广元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8月8日
(联系人:特色产业发展科 李永隆 联系电话:138****88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