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11号建议答复的函
周椿鸿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安装广元机场支线公路灯的建议》(第111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议交管部门对该路段的‘机动车驾驶路段’进行安全隐患的排查,根据排查情况采取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降低此路段事故发生的几率”的建议
经向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了解,由市交警支队牵头,对该路段进行了隐患排查,并制定了改正措施:一是由车管所牵头,重新规划凤凰石龙考场三条在运行的考试路线(盘龙考场路线不影响机场交通安全,不需要重新规划)。即:1号考试线路(起止点:葛家)在盘龙场镇路口调头,2号考试线路(起点:宏天园区,终点:宝轮川陕甘农贸市场)在宝轮川陕甘农贸市场路口调头,3号考试线路(起点:宏天园区,终点:三堆木材检查站前路段)不变,避开了影响机场加油车安全运行、来往旅客安全出行、机场员工行车安全的路段。二是由负责广元盘龙机场周边道路管辖的交警三大队牵头,加大路检路查力度,打击交通违法行为,重点加强对机动车职业培训学校训练和考试车辆的管控,防止考试车辆驶入机场路段从事考试作业。三是广元盘龙机场、交警部门与各机动车职业培训学校建立沟通协调机制,要求各培训学校掌握机场旅客出行规律,适时对新规划的训练路线进行协调,错峰训练和考试,避免引发机场周边交通拥堵。四是各单位要加大内部员工安全教育力度,防止随意停车、违规超车、斑马线前不礼让行人等不文明行为,培养安全文明意识,避免引发安全事故。
二、关于“尽快在该路段安装路灯”的建议
经咨询交通运输部门,此路段为原108国道,属公路范畴,《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技术指南(试行)》及公路工程建设有关规定中没有强制规定。若确需安装路灯,提升城市形象,按照辖区管理原则,由利州区负责落实。
三、关于“增加道路安全提示牌和城市形象宣传灯箱”的建议
经咨询交通运输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将进一步完善交通标志,查漏补缺,消除安全隐患。关于城市形象宣传灯箱,根据属地管理原则,由利州区负责落实。
(联系人:马明武;联系电话:139****0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