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筒井镇完成冒领及重复领取基础养老金追回率100
今年6月以来,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养老保险重点指标专项核查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函【2017】509号)文件要求,卓筒井镇通过多部门合作、银行代扣、入户宣传、电话告知、广播电视宣讲等方式依法开展社会保险违规资金追回工作,成功追回疑似死亡人数58人,涉及冒领金额18425.33元,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重复或死亡后继续领取资金追回率100%。
一是高度重视,认真核实下发比对信息。镇政府及时召开村三职干部大会,安排部署任务。根据下发的数据,人社服务所配合镇政府进一步跟派出所、民政及计生等相关单位核实人员信息,排除因信息错误比对出的冒领和重复领取情况。并及时将核对后的信息下发到各村,要求各村协理员联系死亡家属进一步核实死亡时间,通知死亡家属将冒领养老金退回并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二是协同联动,组织工作人员入户。针对涉及人员不承认、外地躲避以及因为不了解政策等原因不愿意退还的,镇政府联合公安机关,人社服务所、村干部依法开展资金追回工作。对死亡家属进行政策解释、耐心劝导,将法制教育与道德感染相结合,以理服人,以法警人,于2018年9月28日全面完成疑似死亡人员养老金的追缴工作。
三是健全内控自查机制,政策宣传全覆盖。为避免今后重复领取以及死亡冒领养老金的情况发生,镇人社服务所通过解释宣传《社会保险法》,告知冒领养老金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从信息比对入手,定期对养老金领取人员进行数据校对,及时暂停发放以及完善死亡注销手续。(王顺英 代玉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