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发改局三举措规范招投标监督执法
为规范权力事项运行,切实贯彻落实依法行政,县发改局以制度创新为抓手,严格过程管控为重点,加强培训为保障,不断规范招投标监督执法。
(一)夯实制度建设。一是引入法律顾问会审制度。在招投标行政处罚决定前,由法律顾问对卷宗进行会审,就引用的法条、程序合法性等给予法律审查意见,确保行政处罚的行政主体、内容、程序等符合法律规范,减少行政复议的风险。二是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在开展招投标专项检查时,均采用随机方式抽取项目作为检查对象,行政处罚案件通过抽签随机抽取执法人员负责案件调查,招投标监督执法情况以信息形式在大英县政务公开平台招投标板块进行公开。避免在招投标执法中出现人情监管、执法不公等问题。
(二)强化执法监督。一是强化执法过程管控。对行政权力清单内所有涉及招投标行政权力事项制作完善了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执法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流程图规定的步骤、时限开展招投标执法,保证执法过程的严谨性。同时在执法的每个流程设置了审核环节,上一流程审核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流程,加强对执法过程的管控和执法人员行为的内部监督。二是强化社会监督。根据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制作了投诉须知、备案须知、执法指南等办事指南,将办事流程向社会公开,加强行政相对人对执法人员行为的监督。
(三)加强人员培训。一是加强对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每月组织招投标执法人员学习招投标相关的新政策、新规定,不断更新知识储备,保证在执法过程中准确识别把握违法违规问题。二是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廉政教育。分管领导定期对招投标执法人员开展廉政谈话,强调执法纪律,提高执法人员廉政意识和责任心,确保执法保密、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