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内江市东兴区新增被征地农民领取生育补助金人员公示
按照内人社发[2015]55号文件第四项特别条款第(四)项:女性被征地农民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在批准征地补偿方案后两年之内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的,可享受一次3个月失业保险金标准的生育补助金。的规定,经审核,以下1人属2021年4月新增领取生育补助金人员,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金额为3960.00元。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1年04月12日至2021年04月16日),如对人员身份或待遇金额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出。
联系电话:0832-2279387、0832-2279610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征地项目 | 征地前村社 | 征地时间 | 待遇 开始时间 | 待遇 终止时间 | 生育补助金额 | 生育时间 | 出生证编号 | 备注 |
1 | 赖维丽 | 511011********9665 | 谢家河片区D组团 | 西林街道太平村9组 | 2019-12-25 | 2020年5月 | 2022年04月 | 3960.00 | 2020.07.25 | U510327424 | |
合计 | 1人 | 3960.00 | 大写:叁仟玖佰陆拾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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