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安局六加强深入持久开展打拐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打拐行动,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县公安局在上级公安机关的指导下,积极谋划、深入推进打拐工作,确保辖区治安稳定。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公安局成立了以分管刑侦工作的副局长刘帆任组长,刑侦大队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的打拐领导小组,以派出所为依托,以辖区警务室为支点,研究制定打拐工作方案,将打击、预防拐卖案件,提取失踪儿童父母血样纳入全局目标考核,真正做到打拐工作有计划的实施。
二、加强法律援助。一是邀请法制大队专家对刑法、刑法修正案(九)进行了学习讲解。涉及拐卖妇女儿童案件关于管辖的问题。对于发现的拐卖案件,拐出地、拐入地或中转地公安机关应当立案管辖,如都有管辖权的,由最先立案的公安机关侦查。必要时,可以由主要犯罪地或主要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办案部门不得相互推诿,对管辖有争议的案件,应报双方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二是涉及拐卖案件中关于出卖亲生子女的法律问题。以营利为目的,没收非法所得,并以拐卖妇女儿童罪立案侦查。
三、加强违法打击。一是加强对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侦破力度。要求刑侦大队、派出所凡是接到群众报儿童、妇女失踪案事件时,要立即查找并及时受理、立案,开展侦查工作。二是深入辖区外来人员聚居地、娱乐场所、地下色情场所、劳务市场、儿童从事盗抢、乞讨的街区场所,开展调查摸排工作,争取发现拐卖线索和重点打击整治的场所和对象。三是严厉打击拐卖残疾人和操纵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活动。组织人员不定期的走访救助站、街面以及辖区派出所对流浪儿童进行清理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一旦发现有拐残疾人及未成年人的案件,立即组织精干警力开展侦查和解救工作。
四、加强信息采集。组织各辖区派出所全面梳理本地疑似被拐儿童案件,尤其是针对辖区内以非亲属关系申报落户的儿童要逐一进行登记、调查来历,并对其进行人像、血样采集,及时送DNA实验室检验比对,充分发挥DNA检验技术的作用,为查找被拐和失踪儿童提供可靠的技术支持和相关保障。
五、加强“打拐”宣传。一是积极占领舆论制高点,以案说法。通过真实案例向群众讲解如何防止儿童被拐卖以及如何识别身边的拐卖疑人等相关知识。二是根据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规律特点、作案手法,通过宣讲法律、发放宣传资料、视频展播等多种形式,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打拐”宣传和法制教育,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对打击拐卖妇女儿童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增强群众防范能力,震慑犯罪,减少拐卖案件的发生。
六、加强督导考核。为进一步加强对拐卖妇女儿童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县公安局定时间、定进度、进行不间断考核,及时通报各有关责任部门工作进展情况,积极协调有关打拐工作中出现的各种新问题,确保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工作扎实开展,取得实效。(县公安局 向春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