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启动社区专职工作者专业化职业化体系建设
近日,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台了《关于加强社区专职工作者专业化职业化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从岗位设置、规范管理、职业发展、待遇保障、激励和退出机制等方面,对社区专职工作者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作出相关规定。
《意见》明确社区专职工作者是指第十一届社区“两委”届期内并在职数限额内选任、任命的城市社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成员中的专职人员,以及由各县(市、区)、市直园区公开招聘的职数限额内从事社区服务的其他专职工作人员。原则上,一般社区按5职配备,最高不超过9职,各地原则上按不少于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职数1/3开发社区专业社工岗位。
在选任聘用方面,《意见》指出各县(市、区)、市直园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坚持党管干部原则,采取“选”“任”“聘”相结合的方式配备。除选任和任命的社区“两委”专职人员外,其他社区专职工作者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由各县(市、区)、市直园区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社区专职工作者聘用细则,有计划进行公开招聘。新聘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年龄一般不超过35岁,持有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人员优先招录。注重从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优秀返乡人员、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持证社工等人员中招考招聘。
在激励保障方面,《意见》指出,要加大面向优秀社区专职工作者定向招录公务员力度。注重把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选拔到街道(乡镇)领导岗位,探索将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群众威信高、有一定影响力的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按照有关规定纳入街道党工委兼职委员。加大从优秀社区专职工作者中推荐各级“两代表一委员”和评先评优力度。强化待遇保障,对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建立以岗位等级序列为主的动态薪酬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