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关于2021年5月21日拟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2021年5月21日
拟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华羿微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高可靠性电力电子产业化项目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5月21日-2021年5月27日(五个工作日)。
电话:029-89298694
通讯地址:西安市明光路凯瑞F座三楼行政审批服务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高可靠性电力 电子产业化项目 | 高铁新城 | 华羿微电力 股份有限公司 | 陕西中蓝企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新建1#厂房、3#厂房、4#厂房、2 栋高层厂房,其中3#厂房、4#厂房、2 栋高层厂房空置预留,购置国内外生产设备仪器约1800 台,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TO-220/TO-263 系列10.37 亿只DPAK/IPAK 系列5.88 亿只,PPAK系列1.75 亿只,TO-3P/TO-247 系列0.8 亿只,TO-2*** 系列0.1 亿只,功率模块0.1 亿只。 | 1、废气 塑封废气经排风系统集中收集后由和其他废气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29m高排气筒排放;碱性废气经排风系统收集后通过碱性废气吸收塔处理后由1根29m高排气筒排放;酸性废气通过槽边排风系统集中收集后,经酸性废气吸收塔处理后由1根29m高排气筒排放;打印粉尘拟采用排风系统统一收集后,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29m高排气筒排放;采用排风系统收集熔锡炉产生的烟气,和打印粉尘一同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29m高排气筒排放;油烟依托已有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 2、废水 餐饮废水依托油水分离器分离后和其他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化粪池;减薄划片清洗废水、锡化清洗废水分别经过减薄划片回用纯水处理系统、锡化回用纯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退锡清洗废水、老化槽液、废水处理系统和纯水制备系统浓水、退锡废液、酸碱废气处理吸收液等均排入综合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西安市第四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安装隔声、减振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标准要求。 4、固废 废油脂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化品包装桶、废活性炭、锡渣、综合废水处理站污泥等属于危险废物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 环评报告表,未进行公众参与调 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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