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安分局关于西安市长安区第七小学建设项目免于行政处罚的公示
西安市长安区第七小学属《长安区基础教育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新建项目,位于郭杜东街和翰林北路西北角,该项目占用郭杜街道郭北村土地,总占地20.415亩(净用地19.59亩,代征路0.825亩),规模12班,总建筑面积1900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2500平方米,地下6500平方米),总投资17465.37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教学用房、辅助用房、办公用房、生活服务用房、设备用房、人防及地下车库。2020年3月,西安市长安基础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未经批准先行建设该小学项目,目前建设楼位主体已封顶。学校实际占地面积19.59亩,使用地块已于2020年7月14日和10月22日,经省、市政府批复同意转用及征收(陕政土批〔2020〕785号、市资源字〔2020〕499号)。
为贯彻落实《西安市基础教育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的要求,2019年10月25日,长安区政府召开第16次重点项目例会(研究西安市长安区第七小学建设项目)。2020年4月1日,西安市长安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下发《关于变更长安区基础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第四小学、第七小学、第四初级中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同意变更项目(长行审投复〔2020〕13号)。2020年3月27日,长安区政府出具《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完善教育用地相关问题承诺的函》。2021年5月7日,西安市长安区教育局出具《西安市长安区教育局关于长安区第七小学建设项目免于处罚的函》。2021年5月7日,西安市长安区郭杜街道办事处出具《西安市长安区郭杜街道办事处关于长安区第七小学建设项目情况说明》。
依据2019年10月7日《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落实西安市基础教育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的十项举措》及《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落实西安市基础教育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具体意见的实施细则的通知》,该项目属于非营利性基础教育项目,给予西安市长安区第七小学项目免于行政处罚。
公示期自即日始5个工作日,凡对我分局作出的决定有异议的,请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安分局反映。
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安分局
2021年5月20日
(联系人:张琦 电话:85657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