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潼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真做好行政执法案卷自查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案卷质量,近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通知》的要求,对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0月15日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复议等执法案卷进行了认真的自查自评。
根据文件精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已结案的行政处罚案件123起,行政许可525起进行自查自评,并明确此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重点,主要针对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检查,具体包括:一是执法主体是否合法,当事人认定是否准确;二是证据是否确实充分,定性是否准确无误;三是适用法律是否准确,自由裁量是否合理;四是执法程序是否合法,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处罚是否按规定程序实施;五是文书制作是否规范,内容填写是否完整准确;六是送达和执行程序是否合法;七是案卷结案归档是否及时规范。
通过自查,发现存在的问题主要为个别案卷文书填写不规范,表现在当事人签名不规范,没有签署日期;个别案卷装订归档不及时,材料装订顺序不符合要求;个别案卷卷宗皮上书写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被误写为罚款收据编号。针对存在的问题,将组织人员继续认真学习《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的通知》文件内容,提升办案人员的素质,努力提高案卷文书制作质量;另将安排专人负责案卷的归档工作,使案卷归档达到及时性和规范。
(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杜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