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碑林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撤销西安小雄商贸有限公司杨军峰监事身份信息的决定
西安小雄商贸有限公司:
2016年4月5日,西安市碑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工商碑林分局)收到西安小雄商贸有限公司的设立登记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该局于2016年4月5日准予设立登记。
2021年5月19日,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收到碑林区12345市民热线服务中心的投诉转办单,群众杨军峰(身份证号:610xxxxxxxxxxx513X)就本人被西安小雄商贸有限公司冒名登记为监事进行投诉举报。
2021年7月6日,碑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发函,针对杨军峰被登记为西安小雄商贸有限公司监事告知调查结果:该公司通过登记住所无法取得联系,已于2021年5月24日被碑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异常名录,于2021年5月19日将该公司涉嫌冒名登记的情况通过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向社会公示,期满45日后,未收到该公司相关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
公安碑林分局、碑林区金融办、碑林区税务局、碑林区人社局均未对该公司提出异议。
2021年9月28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之规定及各成员单位的调查终结证据材料和公示期满后作出的调查结论,冒名登记事实基本成立,碑林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作出撤销西安小雄商贸有限公司杨军峰监事身份信息的决定。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撤销西安小雄商贸有限公司杨军峰监事身份信息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政府或者西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依法在六个月内直接向西安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西安市碑林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