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区食品药监局与区检察院积极沟通座谈交流落实公益诉讼制度
2017年7月1日起,我国全面实施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制度,为了做好食品药品领域的公益诉讼,8月17日上午,区检察院与区食品药监局召开座谈交流会,区食品药监局副局长李春晓,区检察院郭壮科长及区食品药监局各科队所长、业务骨干参与座谈交流。
会上,郭科长一是以公益诉讼的时代背景出发,介绍了公益诉讼的发展过程;二是以食品质量事件为起点,说明了食药领域开展公益诉讼的必要性;三是以公益诉讼试点两年来的做法与成绩为基础,详述了公益诉讼的案件范围、诉讼参与人、诉前程序、提起诉讼及诉讼请求,特别强调了诉前程序对公益诉讼、依法行政的重要意义;四是以行政诉讼法及民事诉讼法的修订为契机,解析了当下开展食药领域公益诉讼的现实意义。
会上,双方均表示要进一步加强沟通合作,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充分发挥公益诉讼制度的作用,共同推动此项工作取得实效,切实维护好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食品药品安全。
图为郭科长就公益诉讼进行讲解
图为李春晓副局长就公益诉讼制度做简要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