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朋友喝酒还让他这种行为也违法
俗话说
“***不喝酒,喝酒不***”
大家也都知道
喝酒***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
动辄就是.....
当着交警蜀黍的面疯狂......
车毁人亡还连累了他人
但是下面这位朋友
做事可有点不厚道
明知朋友喝酒还让他***?
危险驾驶罪共同犯罪!
2020年6月16日,宁夏高速交警在巡逻途中发现一辆车停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内,一***门酒气扑鼻,驾驶人徐某和副驾驶乘员方某都喝了酒,醉意明显。
经过调查发现,该车为方某所有,并且方某在明知徐某饮酒的情况下,将车交由徐某驾驶,涉嫌危险驾驶罪共同犯罪。
经抽血检测,徐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90.4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涉嫌危险驾驶罪;方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30.7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罪共同犯罪。
目前,案件已由公安交管部门办理完毕移交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严惩。
看到这里不少小伙伴还存在疑惑
就算我喝酒了但是我没***啊
交警应该处罚的是喝酒***那个人
为什么连我一块罚?
在这里蜀黍要请大家
注意上文中的一句话:
方某在明知徐某饮酒的情况下将车交由徐某驾驶
这种情况直接构成共同犯罪!
现在知道为啥了吧?
要记住不仅自己不能酒驾
也不能让喝了酒的其他人驾车
毕竟,酒驾是一种超级危险的驾驶行为
会受到严厉处罚
酒驾处罚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修正)第九十一条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酒驾不仅对自己
对他人也是影响颇深
酒驾对他人的影响?
在很多酒驾者的想法中,大多都存在着这样一种观点:酒驾是我自己的行为,不关别人或朋友的事情。
大错特错!
因酒驾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带来的悲痛与影响是双向的。同时,他人醉驾被抓或者出事,作为朋友你可能也要担责。
▶明知醉驾者驾车而乘坐,出事故后乘坐者需要自担部分责任;
▶明知对方驾车,而极力劝酒导致事故发生,劝酒者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明知对方醉酒,仍然把车辆借给醉酒者,导致对方酒驾出交通事故,那么借车者主观上存在过错,需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酒驾害人害己
请广大驾驶员朋友勿存侥幸心理
做合格守规好司机
为自己与他人生命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