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州市事业单位试点业务范围清单公示第一批
为加强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提高事业单位公共服务水平,按照《莱州市事业单位业务范围清单化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莱编办〔2016〕114号)规定,对莱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莱州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2家试点单位的业务范围事项进行了集中审核,并确定了业务范围清单。清单范围确定后,事业单位在开展业务时要严格按照清单范围开展工作,未列入业务范围清单的事项一律不得实施或者变相实施。需要新增、调整业务事项的,由事业单位及其举办单位向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严格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条件和程序依法核准。
现将《莱州市事业单位(试点)业务范围清单(第一批)》向社会公布,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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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莱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业务范围清单
2.莱州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业务范围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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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版)莱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doc
(公示版)莱州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业务范围清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