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监局强化五点狠抓企业安全发展
为进一步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有效保障企业员工生产安全,招远市安监局瞄准四个要点,狠抓四个关键,扎实开展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力促企业安全发展。
一是瞄准“薄弱点”,狠抓小微企业安全监管。按照“属地管理”、行业管理原则和部门“权力清单”、部门“三定”方案等,把应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和其他监管对象全部纳入监管范围,切实加大对无证无照小微、小化工企业的监管力度,通过深入调查排摸,全面掌握底数和企业基本情况、经营状况,梳理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事故防范的重点措施,制定整治工作方案,提出具体目标、政策措施和整治期限,扎实开展专项整治,逐步形成一套符合实际的监管办法和措施。
二是扣准“侧重点”,狠抓企业标准化建设。根据年度计划,把创建任务数细化分解落实到基层各乡镇街道,坚持政府推动、企业主动原则,通过开展样板企业现场观摩、典型事故警示教育、专家把脉排查隐患等活动,推动企业主动参与标准化创建。同时发挥中介机构作用,邀请安全生产专家深入各企业,帮助企业排查整改安全隐患,指导企业规范安全生产台帐,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扎实开展标准化创建咨询和业务指导服务,积极帮助和引导企业有效开展创建工作。
三是找准“切入点”,狠抓企业隐患排查整治。进一步完善“专家查隐患、政府抓监督、企业抓整改”的“三员三权三化”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大隐患排查、“打非治违”工作力度,同时在已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推广生产岗位安全风险点排查,抓好隐患挂牌整治以及企业评估分级动态管理,确保监控、整改、防范等措施落实到位。通过联合执法、专项执法、重点督查、整改复查等多种形式重拳出击,始终保持“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的高压态势。
四是盯紧“危险点”,狠抓高危企业安全监管。突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液氨制冷等重点行业领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大宣传、“六打六治”等活动。实行严格的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制度和产业政策,把生产安全作为高危行业企业准入和建设项目审批的前置条件,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隐患突出的项目,一律不上报不许可。
五是汇集“交叉点”,狠抓安全事故防范工作。继续组织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储存企业及重大危险源单位开展交叉安全检查,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此外,注重抓好事故发生企业的安全监管工作,定期组织开展“回头看”,重点防范和杜绝重复性的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对工作不到位而引发事故的,严格安全问责,年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以强有力的决心,坚决把政府的监管责任、企业的主体责任和重点岗位的法律责任落到实处。